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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45中工业区分校扩建项目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市庐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批文名称及编号:庐阳区发改委关于45中工业区分校扩建项目立项的复函,庐发改投〔2023〕32号 1.4招标人:合肥市庐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5项目业主:合肥市庐阳区教育体育局 1.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1.8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45中工业区分校扩建项目 2.2招标项目编号:2025BFLGZ01043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5BFLGZ01043 2.5建设地点:合肥市庐阳区,招标人指定地点 2.6建设规模:本项目共1个标段,项目位于合肥市庐阳区太和路与清河路交口西南角。项目总建筑面积约40953.2平方米,本次扩建面积增加约19398.83平方米,其中地上约14949.2平方米,地下约4449.63平方米,风雨操场、食堂内装饰改造面积约为4856平方米。包含教学楼、实验综合楼(含地下室及基坑支护,跨度约34米)、食堂、活动中心、风雨操场改造、门卫室、看台、室外附属道路排水、景观绿化、室外安装、智能化等工程施工。除特殊说明外,图纸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均按图计入。 2.7合同估算价:13410万元 2.8计划工期:450日历天 2.9招标范围:项目总建筑面积约40953.2平方米,本次扩建面积增加约19398.83平方米,其中地上约14949.2平方米,地下约4449.63平方米,风雨操场、食堂内装饰改造面积约为4856平方米。包含教学楼、实验综合楼(含地下室及基坑支护,跨度约34米)、食堂、活动中心、风雨操场改造、门卫室、看台、室外附属道路排水、景观绿化、室外安装、智能化等工程施工。除特殊说明外,图纸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均按图计入。项目内容包括整个项目涉及的PC构建深化设计、采购、安装、施工直至竣工备案、质保维修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平整、临时设施、临时道路、临设围挡、临时水电报装接引、道口开设、单体工程土建、机电安装、幕墙、外墙涂料及门窗、装饰装修、消防、智能化、供电工程(配电房低压出线至单体楼室外排管、电缆及单体楼所有供电系统)、红线内给排水管网(包括表后管连接)、人防(含防护及防化)、标识标牌、室外道排、景观、绿化、铺装、围墙等全部工程的采购、施工、验收、移交、保修等全部工作,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人要求、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等所有招标资料。 2.10项目类别:EPC 2.11质量标准:合格 2.12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中公共建筑面积不低于15000平方米的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若投标人提供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为联合体承接的,则投标人须在该业绩中至少为施工任务承担方)。 3.1.4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3.1.5 财务要求: 无 。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3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保证金缴纳事宜; (2)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3.1.1的设计资质,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3.1.1的施工资质; (3)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6 信誉要求。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无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05月08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 称“电子服务系统”) 查阅招标文件, 如参与投标, 则须在本条第 4.1 款规定的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 17 :30,节 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 0512-58188516 。 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0551-66223195、66223831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5月28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定性定量评审法,定标办法采用票决定标法(直接票决)。(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5年05月28日10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1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合肥市庐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砀山路2666号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0551-6568207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邮编:230000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51-66223195、66223831 11.3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12-58188516 11.4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66223830、0512-58188516 11.5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滨湖区南京路2588号 电话:0551-66223530、0551-66223680
12. 其他事项说明
12.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2.2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13. 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45中工业区分校扩建项目
户名: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023701021001095993257824
开户银行: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户名: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87252406928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