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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合肥市公安局移动警务系统2021年优化升级第3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2BFFHZ02142

二、项目名称:合肥市公安局移动警务系统2021年优化升级

三、中标(成交)信息

无标题文档

    供应商名称:安徽合信国质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南,九龙路西东湖创新中心4幢101/101上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玖仟陆佰元整(大写)(¥96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合肥市公安局移动警务系统2021年优化升级

服务范围

应用市场、融合定位功能模块、移动运维应用、智慧平安小区警务应用APP。

服务要求

在项目供应商总体开发完成后,进行验收测试,即确认提供的产品完全达到了预期的用途,对软件进行评价以证实它是否和软件需求相一致。

服务时间

项目主体软件开发完成,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第三方检测。

服务标准

系统的检测需遵守国家现行的规范和标准,对我国未制定的规范,可参照对应的国际标准执行,对于尚未发布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检测内容,按照相关文件(初步设计方案、招标文件等)要求执行。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涛,蔡大伟,殷君,沈滨冀,徐礼理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78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合肥市公安局移动警务系统2021年优化升级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公安局

地址:合肥市寿春路290号

联系方式:0551-662602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645、662236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云

电话:0551-66223915,66223922

附件: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投诉操作手册-投标人.pdf 附件:公示附件.doc 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doc 附件: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