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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南艳高科清华大学公共研究院综合实验楼、力学实验室灯具及开关插座采购 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南艳高科清华大学公共研究院综合实验楼、力学实验室灯具及开关插座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016JKHX0448






招标(采购)方式 询价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7年03月06日


开标(采购)日期:2017年3月23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美渔商贸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政务区东流路国际花都玫瑰苑B-22幢202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叁拾陆万叁仟柒佰叁拾玖元玖角(¥363739.90元)


中标供应商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灯具及开关插座一批评定小组:汪华、张世好、王许兵







招标(采购)人名称:安徽三建工程有限公司、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工程管理局


地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人:倪工


联系方式:0551-63878918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翡翠路398号2409室


项目负责人:蔡青松 联系电话:0551-63679205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向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经开区管委会B座2409室,联系电话:0551-63679137。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方工,联系电话:0551-63679201【采购人为合肥行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03月23日

附件:清华院灯具询价通知书(二次定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