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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合肥市中心血站试剂和耗材采购 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合肥市中心血站试剂和耗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016HFCZ2205

项目分包(标段):第14包 滤白采血袋
第12包 SBT试剂技术参数(进口测序试剂)
第3包 真空留样管
第2包 血液保存液(I)
第1包 普通空袋、1000ml盐水袋、五联盐水袋

财政编号:RWSC2016-1366


招标(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6年09月14日

开标(采购)日期:2016年9月23日

 

1包:

中标人一:

中标供应商名称:山东威高集团医用高分子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兴山路18

中标单价:45.5/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采购合肥市中心血站试剂和耗材一批。

 

中标人二:

中标供应商名称:四川南格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四川省简阳市东溪镇奎星路28

中标单价:55.5/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采购合肥市中心血站试剂和耗材一批。

 

2包:

中标人一:

中标供应商名称:四川南格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四川省简阳市东溪镇奎星路28

中标单价:5.8/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采购合肥市中心血站试剂和耗材一批。

 

中标人二:

中标供应商名称:山东威高集团医用高分子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兴山路18

中标单价:7.0/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采购合肥市中心血站试剂和耗材一批。

 

3包:

中标人一:

中标供应商名称:浙江友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台州市黄岩东城街道桔乡大道7号华府天地综合楼三楼

中标单价:1.77/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采购合肥市中心血站试剂和耗材一批。

 

中标人二:

中标供应商名称:合肥新安医营销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高新区玉兰大道767号鹰飞光电产业园1号楼

中标单价:2.5/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采购合肥市中心血站试剂和耗材一批。

 

12包:

中标人一:

中标供应商名称:北京思尔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5001

中标单价:370/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采购合肥市中心血站试剂和耗材一批。

 

中标人二:

中标供应商名称:北京曼泰里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121号楼7

中标单价:380/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采购合肥市中心血站试剂和耗材一批。

 

14包:

中标人一:

中标供应商名称:山东威高集团医用高分子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兴山路18

中标单价):84.8/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采购合肥市中心血站试剂和耗材一批。

 

中标人二:

中标供应商名称:四川南格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四川省简阳市东溪镇奎星路28

中标单价):90.6/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采购合肥市中心血站试剂和耗材一批。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黄国勤,王群,沈守玲

招标(采购)人名称:合肥市中心血站

地址:合肥市环湖东路109号

联系人:沈守玲

联系方式:0551-65355255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项目负责人:陶勇 联系电话:0551-66223645、66223748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要素市场A区639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551-66223531【采购人为合肥行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09月26日

附件:中心血站耗材-2-二次-谈判.doc 附件:中心血站采血袋-1-二次-谈判.doc 附件: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第1包).docx 附件: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第2包).jpg 附件: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第3包).jpg 附件: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第12包).jpg 附件: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第14包).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