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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市属学校校舍维修及校园环境整治(合肥八中) 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2017年度市属学校校舍维修及校园环境整治(合肥八中)项目
项目编号:2017ZFCZ0063
项目分包(标段):第8包
第7包
第6包
第5包
第4包
第1包
财政编号:RWSC2017-0052
招标(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7年03月07日
开标(采购)日期:2017年3月17日
第1包: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合巢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巢湖市长江路城市之光H1O-2幢3号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壹拾万元(¥100000.00元) 中标供应商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2017年度市属学校校舍维修及校园环境整治(合肥八中)第1包一批。 第4包: 中标供应商名称:合肥金绿达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南淝河路369号淝河商务公寓2510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玖万柒仟元(¥97000.00元) 中标供应商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2017年度市属学校校舍维修及校园环境整治(合肥八中)第4包一批。 第5包: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铸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瑶海区大通路34幢604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壹拾叁万玖仟零陆拾陆元陆角壹分(¥139066.61元) 中标供应商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2017年度市属学校校舍维修及校园环境整治(合肥八中)第5包一批。 第6包: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中平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瑶海区瑶海都市科技工业园2#D401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肆万捌仟元(¥48000.00元) 中标供应商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2017年度市属学校校舍维修及校园环境整治(合肥八中)第6包一批。 第7包: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铸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瑶海区大通路34幢604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壹拾叁万柒仟壹佰肆拾捌元叁角捌分(¥137148.38元) 中标供应商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2017年度市属学校校舍维修及校园环境整治(合肥八中)第7包一批。 第8包: 中标供应商名称:合肥大眼睛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庐州大道58号吉瑞泰盛广场2#综合楼2021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贰拾壹万玖仟壹佰捌拾玖元叁角(¥219189.30元) 中标供应商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2017年度市属学校校舍维修及校园环境整治(合肥八中)第8包一批。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丁超刚,郭苏峰,王利军
招标(采购)人名称:合肥市第八中学
地址:合肥市政务区习友路1688号
联系人:胡晨
联系方式:0551-63688980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项目负责人:陶勇 联系电话:0551-66223922、66223748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向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要素市场A区639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0551-66223531【采购人为合肥行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03月20日
附件:招标正文.pdf 附件:招标正文.pdf 附件:招标正文.pdf 附件:招标正文.pdf 附件:招标正文.pdf 附件:招标正文.pdf 附件: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第1包).jpg 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第1包).jpg 附件: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第4包).jpg 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第4包).jpg 附件: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第5包).jpg 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第5包).jpg 附件: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第6包).jpg 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第6包).jpg 附件: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第7包).jpg 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第7包).jpg 附件: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第8包).jpg 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第8包).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