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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经开区2015年社区安置房(南区)配套设施建设工程--新港工业园办公室装饰 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合肥经开区2015年社区安置房(南区)配套设施建设工程--新港工业园办公室装饰项目
项目编号:2016JKGJ0384
招标(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6年12月27日
开标(采购)日期:2017年1月6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天雁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大别山路康城水云间1#商办房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肆拾万陆仟元(¥406000.00元) 中标供应商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本次采购范围对新港工业园物业办公用房装饰工程,装饰面积一层1194平方米、二层1131平方米,含水电改造、地砖铺贴、内墙分割、墙面粉刷等内容。 企业业绩:合肥市包河区义城卫生服务中心装饰工程施工
确定中标(成交)人的方法:有效最低价
谈判小组:王国峰、唐怀忠、朱继平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招标(采购)人名称: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人:马工
联系方式:0551-63878909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翡翠路398号2409室
项目负责人:蔡青松 联系电话:0551-63679205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向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经开区翡翠路398号2409室,联系电话:0551-63679137。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方工,联系电话:0551-63679201【采购人为合肥行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01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