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南站带电类交通设施优化提升工程
原项目编号: 2025HABGZ00840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4月2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南站带电类交通设施优化提升工程答疑公告 “合肥南站带电类交通设施优化提升工程”项目(项目编号:2025HABGZ00840)答疑公告如下: 1、关于磋商文件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中综合评分“产品厂家资质/软件著作权证:......5、投标人具有以下类别软件著作权证书,每具备一类证书得2分,本小项满分4分:(1)道路交通信号控制系统;(2)交通车辆智能监控管理系统;(3)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建议修改为“5、投标人所投产品厂家具有以下类别软件著作权证书,每具备一类证书得2分,本小项满分4分:(1)道路交通信号控制系统;(2)交通车辆智能监控管理系统;(3)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 答:详见本次答疑第6条内容。 2、关于磋商文件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中综合评分“产品厂家资质/软件著作权证: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所投雷视一体机(交通流检测)产品制造商获得过国家级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得1分。本小项满分1分。......”建议修改为“1、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所投雷视一体机(交通流检测) 产品制造商获得过省级及以上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得1 分” 答:详见本次答疑第7条内容。 3、关于磋商文件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中综合评分“投标人资信、认证:1、投标人具有CMMI认证证书(或SPCA(软件能力成熟度)认证证书)4级及以上得2分,3级及以下得1分。本小项满分2分。......” 建议修改为:1、投标人具有 CMMI 认证证书(或SPCA(软件能力成熟度)认证证书)3 级及以上得 2 分,本小项满分 2 分;” 答:详见本次答疑第8条内容。 4、关于磋商文件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中综合评分“投标人资信、认证:......2、投标人具有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安全集成类)一级得2分,二级及以下得1分。本小项满分2分。......”建议修改为:投标人具有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安全集成类)二级及以上得 2 分,叁级得 1 分。本小项满分 2分。 答:详见本次答疑第8条内容。 5、关于磋商文件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中综合评分“投标人资信、认证:......3、投标人具有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ITSS)符合性证书二级及以上得2分,三级及以下得1分。本小项满分2分。”建议修改为:投标人具有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ITSS)符合性证书的得 2分,本小项满分 2 分。 答:详见本次答疑第8条内容。 6、原磋商文件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中综合评分“产品厂家资质/软件著作权证:......5、投标人具有以下类别软件著作权证书,每具备一类证书得2分,本小项满分4分:(1)道路交通信号控制系统;(2)交通车辆智能监控管理系统;(3)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评分项,现更正为: “5、投标人(或投标人所投产品厂家)具有以下类别软件著作权证书,每具备一类证书得2分,本小项满分4分:(1)道路交通信号控制系统;(2)交通车辆智能监控管理系统;(3)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 7、原磋商文件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中综合评分“产品厂家资质/软件著作权证: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所投雷视一体机(交通流检测)产品制造商获得过国家级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得1分。本小项满分1分。......”评分项,现更正为: “1、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所投雷视一体机(交通流检测) 产品制造商获得过省级及以上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得1 分。本小项满分1分。” 8、原磋商文件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中综合评分“投标人资信、认证”评分项,现更正为: “1、投标人具有CMMI认证证书(或SPCA(软件能力成熟度)认证证书)3级及以上得2分,2级及以下得1分。本小项满分2分。 2、投标人具有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安全集成类)二级及以上得2分,三级得1分。本小项满分2分。 3、投标人具有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ITSS)符合性证书的得2分。本小项满分2分。 注:本项满分6分。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证书中应能体现发证机构已获认监委认证或能体现该证书可在认监委网站查询,否则须同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在认监委网站对证书发证机构的查询截图作为评审依据。” 9、原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截止到“2025年5月13日10时00分”,现延期到“2025年5月20日9:30”; 10、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10时00分”,现延期到“2025年5月20日9:30”。 11、因本项目开标时间延期情况,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的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中,若涉及的开标时间为延期前的开标时间或者延期后的开标时间均予以认可。 注:此公告视同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合肥滨湖城市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北京路与龙川路交口西南角仁和佳园三期商业楼3楼整层 联系人:刘工 电 话:0551-65198816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7号楼 联系人:鲍工 电 话:0551-66220393 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2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05月12日
附件:0840答疑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