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部分网点保安服务项目
原项目编号: 2023BTFWZ01194
原公告日期: 2023年06月2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部分网点保安服务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2023BTFWZ01194) 答疑部分 1.问:招标文件中第40页第3条人员保险“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保单生效日期为准),投标人为其公司员工购买保安意外险保额不低于51万元的,得2分,购买保安意外险保额不低于100万元的,得5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保险保单扫描件。”由于招标项目要求投标单位为其员工依法购买社会保险,社会保险中的工伤保险含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保额远超100万元,上述内容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建议删除该评分内容。 答:该项为技术部分详细评审项,而非投标人资格条件。如投标人为其员工购买保安意外险,对保安的权益是一种保障,同时也提高投标人自身的抗风险能力,不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请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2.问:招标文件第40页投标人实力“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具有保安从业资格证(或保安员资格证)的人员数量满足以下标准:500 人≤人员数量<800 人,得2 分;800 人≤人员数量<1200 人,得3 分;人员数量≥1200 人,得4 分。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证书扫描件”,本项目配备人员数为9人,1200人的相关资格证书与本项目无直接关联。且投标人企业规模为小微企业,则无法提供如此数量的相关证书,资格证书无法核实确定持证人是否为投标人单位的在职员工,上述内容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建议删除该评分内容。 答:该项为技术部分详细评审项,而非投标人资格条件。该项意在通过持有证书的人员数量来体现投标人实力,不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请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长江西路101号 联 系 人:章工 电 话:0551-65196205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地 址:合肥市滨湖区徽州大道4872号金融港中心A9幢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四楼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0551-66223290、66223925 2023年7月13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3年07月13日
附件:补疑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