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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监管数据补录平台系统

     原项目编号: 2023BTFWZ01179

     原公告日期: 2023年06月12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监管数据补录平台系统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2023BTFWZ01179)

 

一、答疑部分

1.问: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章节中的文件,做为授权人投标是否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答: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文件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及签署文件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并附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问: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四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章节中的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盖章处,文件中写的是(盖单位章)。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盖章处写的是(签字或者盖章)。请明确上述内容的盖章方式。

答: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四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加盖电子签章或公章均予以认可;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四项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盖章处加盖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或法人章或法人签字均予以认可。

3.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表中,人员工作经验中要求提供三种证明材料之一,其中劳动合同扫描件中的劳动合同是提供最近的一份劳动合同还是需要从公司开始签约的第一份劳动合同开始的所有合同?此部分没有具体打分分值,会参与评分吗,评分标准是什么?此部分和人员的业绩证明材料,是无关联的两部分不同要求是吗?

答: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表中第3项“人员配备”要求提供的工作经验证明材料是针对拟派人员的“工作年限”一项,人员业绩的证明材料要求详见“人员配备”备注第(2)小项。详见变更部分。

二、更正部分

投标文件第二章原为“投标人须之前附表”,现更正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三、变更部分

1.投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8项“业绩要求”原为:

业绩要求

1.本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业绩须提供:

(1)业绩合同扫描件;

(2)合同甲方或业主出具的与业绩对应的结算收据(如发票)。

2.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实施的业绩不予认可。即截至投标截止时间,项目如存在目前尚未开始履约、人员进场但尚未实质性开展、处于暂停等情况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备注: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要求的合同扫描件未能明确反映出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合同要素(如EAST、人行大集中、监管报送、数据、金融信息、统计、报表、参与人员姓名等),应另附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现变更为:

业绩要求

本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

备注: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要求的合同扫描件未能明确反映出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合同要素(如EAST、人行大集中、监管报送、数据、金融信息、统计、报表、参与人员姓名等),应另附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2.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表第3项“人员配备”备注第(2)(3)小项原为:

人员配备

注: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同一项目不同年度签订的业绩视为同一业绩。同一银行不同省级分行签订的业绩可以累计。

(3)工作经验证明提供以下材料之一均可:

①劳动合同扫描件;

②体现拟派项目经理姓名的项目合同扫描件;

③体现拟派项目经理姓名的工作年限证明扫描件,工作年限证明扫描件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公章或合同甲方公章或合同甲方部门章。

现变更为:

人员配备

注: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工作年限证明提供以下材料之一均可:

①最早参加工作的劳动合同扫描件(工作年限以最早参加工作时间为起始日期计算);

②最早参加工作的社保证明材料(工作年限以最早一期社保证明时间为起始日期计算);

四、延期部分

1.原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月7月4日9:00”,现延期到“2023年7月11日14:00”;

2.原招标文件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提交时间为“2023年6月24日17:30前”,现延期到“2023年7月1日17:30”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人: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长江西路101号

人:赵工

   话:0551-65196246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址:合肥市滨湖区徽州大道4872号金融港中心A9幢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四楼

人:

   话:0551-6622329066223925

2023626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3年06月26日

附件:补疑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