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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丰乐农化原大兴厂设备、房屋建筑物处置项目(二次)

     原项目编号: 2023BFFCJ00286

     原公告日期: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丰乐农化原大兴厂设备、房屋建筑物处置项目(二次)答疑公告

 

丰乐农化原大兴厂设备、房屋建筑物处置项目(二次)(项目编号:2023BFFCJ00286)答疑公告内容如下:

1.问:根据转让公告,本项目转让底价为不含税价格,委托方根据货物名称对应的税率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中成交价款的70%按照13%税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成交价款的30%按照3%的税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本项目受让方是否必须按照上述比例承担税费?

答:本项目受让方报价均为不含税价格,意向受让方确定为成交人后,无论是否需要发票,都须按公告规定的税率承担税费。

2.本次项目是否为安徽丰乐农化有限责任公司原大兴厂设备房屋建筑物处置项目未成交后的重新公开处置,资产与是否与安徽丰乐农化有限责任公司原大兴厂设备房屋建筑物处置项目为同一批资产?我公司参与本项目第一次公开转让时提交的现场踏勘表是否能用于本项目资格审查?

答:可以。首次公开转让时提交的现场踏勘表可用于本项目资格审查,即现场踏勘表上的项目名称为“安徽丰乐农化有限责任公司原大兴厂设备房屋建筑物处置”或“丰乐农化原大兴厂设备、房屋建筑物处置项目(二次)”的均予以认可。

3.问:现场踏勘表是否需要加盖委托方公章?

答:不需要。受让方须按照公告要求准备竞价文件,现场踏勘表格式详见本项目转让公告附件1。

注:此答疑公告视同原公告的组成部分,与原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区徽州大道4872号金融港中心A9幢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4楼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0551-66223290、66223295

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2023526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3年05月26日

附件:答疑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