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2023年中期票据承销金融机构招标
原项目编号: 2022BTQWZ02746
原公告日期: 2022年11月24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2023年中期票据承销金融机构招标项目招标文件补疑4 (项目编号:2022BTQWZ02746-补4) 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问: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中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我方为某银行合肥分行,无法定代表人,投标文件中可否由负责人签字或盖章代替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答: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原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中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现对此项不做要求,投标文件中可以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函须由投标人签章。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长江中路279号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51-62669059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地 址:合肥市滨湖区徽州大道4872号金融港中心A9幢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四楼 联 系 人:程工 电 话:0551-66223219 2022年12月12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