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广乐家园一期综合楼经营权转让
原项目编号: 2022BFYCJ00250
原公告日期: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广乐家园一期综合楼经营权转让项目补疑1 (项目编号:2022BFYCJ00250-补1) 一、答疑部分 1.本项目对意向受让方资格的要求 “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意向受让方具有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单个合同建筑面积不小于16000㎡的商业综合体运营业绩,且经营业态不少于5种。”我单位建议提供正在经营的业绩不限制签订合同时间。 答:按原公告执行。 2.本项目对意向受让方资格的要求“单个合同建筑面积不小于16000㎡的商业综合体运营业绩”中“商业综合体”是指独栋商业综合体?还是零散商业、群楼商业等类型只要单个合同商业面积达到16000㎡都符合?我单位建议应以真正运营过独栋商业综合体业绩为准。 答:详见补充部分。 3.本项目对意向受让方资格的要求“单个合同建筑面积不小于16000㎡的商业综合体运营业绩”,本项目仅有13217.43㎡,要求不少于16000㎡是否合理?我单位建议本次转让商业面积为标准。 答:按原公告执行。本项目委托方除提供本次独栋商业楼(建筑面积13217.43 ㎡)供成交人运营外,另提供门面广场和地下停车场供配套使用,实际运营面积符合本项目初审业绩要求。 4.本项目对意向受让方资格的要求“意向受让方为本项目配备不少于5人的服务团队”,我单位建议服务团队应不少于8人。 答:按原公告执行。 二、补充部分 本项目对意向受让方资格的要求(一)“2. 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意向受让方具有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单个合同建筑面积不小于16000㎡的商业综合体运营业绩,且经营业态不少于5种。”补充如下:“注:‘商业综合体’指独栋商业、商业建筑群、联排商业(不含底商)等具备融合多业态功能的商业性质用房。” 注:此公告视同原公告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原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徽州大道4872号金融港中心A9幢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4楼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0551-66223920、66223295 2022年7月8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2年07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