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商业街门面房租赁
原项目编号: 2021BFQCJ00851
原公告日期: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商业街门面房租赁项目澄清公告 问:目前国家鼓励支持中小微企业参与竞标,公告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含有倾向或排斥其他内容,有违《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二十条规定: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答:本项目为产权交易类项目,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仅此一处场所供患者购买日常用品,每日消费人数较多,所需物品种类较多,基于对医院服务质量的考虑,经慎重研究决定,不修改意向承租人资格要求。 注:此公告视同原公告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原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徽州大道4872号金融港中心A9幢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4楼 项目联系人:万工 电话:0551-66223703 2021年10月9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1年10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