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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BFFFZ02708
项目名称:合肥市排水管理办公室2022年排水设施养护巡查应急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2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更正日期:2021年12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关于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详细评审中“投标人业绩”项的疑问。 答:经采购人确认,答复如下: (1)“PPP项目管理公司”不属于“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 (2)本项目各包采用综合评分法,未设置符合性审查投标人业绩要求,详细审查中“投标人业绩”属于加分项,考察投标人的履约能力与水平,未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 (3)本项目各包采购维护的管网长度均超过200公里,投标人业绩要求中的“单个合同养护管网长度不低于50公里(含50公里)”未超过本项目各包实际需求; (4)本项目各包投标人业绩要求须为已履约完成业绩;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以及已履约完成的证明材料(如竣工验收报告或业主开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若上述证明材料中无法体现合同签订时间、项目内容等关键评审因素的,须另附业主单位(合同甲方)证明材料。 2、关于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详细评审中“项目经理业绩”项的疑问。 答:经采购人确认,答复如下: (1)“PPP项目管理公司”不属于“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 (2)本项目各包采用综合评分法,未设置符合性审查项目经理要求,详细审查中“项目经理业绩”属于加分项,考察投标人的人员配备情况以及履约能力与水平,未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 (3)本项目各包采购维护的管网长度均超过200公里,项目经理业绩要求中的“单个合同养护管网长度不低于50公里(含50公里)”未超过本项目各包实际需求; (4)本项目各包项目经理业绩要求须为已履约完成业绩;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以及已履约完成的证明材料(如竣工验收报告或业主开具的证明材料等)扫描件,若上述证明材料中无法体现合同签订时间、项目内容、项目经理信息等关键评审因素的,须另附业主单位(合同甲方)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3、关于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详细评审中“投标人荣誉”项的疑问。 答:经采购人确认,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扁鹊杯”、“庐州杯”、“黄山杯”、“鲁班奖”等仅为举例说明,并未限制投标人获奖的奖项类型,“投标人荣誉”属于加分项,综合考察投标人已完成项目的质量与管理水平,未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 4、住房和城建设局、环境保护局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县级及以上的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是否属于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 答:经采购人确认,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系指“党政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各级党政机关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 5、市政污水提升泵站、污水处理厂、雨水调蓄池等项目维护运营业绩是否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的“市政设施维修项目业绩”? 答:经采购人确认,如市政污水提升泵站、污水处理厂、雨水调蓄池维护运营项目业绩的项目内容中包含“市政设施维修”,则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的“市政设施维修项目业绩”。 6、正在履约中的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以及业绩合同扫描件是否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答:不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各包“投标人业绩”项和“项目经理业绩”项要求须为已履约完成业绩。 注:(1)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3)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排水管理办公室
地址:合肥市阜阳路39号
联系方式:0551-628976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9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