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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滨湖医院物业服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BFFFZ02579
项目名称:合肥市滨湖医院物业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1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的具体评分细则,“荣誉”中“2、投标人服务期间,所服务的业主单位获得:省级及以上卫生先进单位的得3分;地市级卫生先进单位的得2分;区县级卫生先进单位的得1分。本子项满分3分,提供多个先进单位荣誉的,以最高级别计一次分”,卫生先进单位不应以不同的级别荣誉将具有优秀丰富卫生工作经验的单位排除在外,且合肥市滨湖医院为市属医院,此项具有排他性,建议调整为“2、投标人服务期间,所服务的业主单位获得市级及以上卫生先进单位荣誉的得3分”。
答:在服务过程中协助业主单位获得过较高等级荣誉可体现投标人服务能力,且上述评分办法中,除设置了省级及以上荣誉外,对地市级、区县级荣誉均设置了对应分值,无排他性。此项评分标准调整为“2、投标人服务期间,所服务的业主单位获得:省级及以上卫生先进单位的,每个得3分;地市级卫生先进单位的,每个得2分;区县级卫生先进单位的,每个得1分。本子项满分3分,提供不同单位获得的上述荣誉可累计计分,同一单位获得的多个上述荣誉的以最高级别计一次分”。
更正日期:2021年11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的具体评分细则,人员配备:a.工程主管1人中“(2)具有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得1分;(3)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的得1分”,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与工程维修并无关联,具有倾向性,医院项目对零星维修需要量大,对于拟派维修人员技术有严格的要求,建议将此项评分条件改为“(2)具有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或人社部门颁发的维修电工二级及以上得1分;(3)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电工证或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的得1分”。 答:本项目工程主管需要一定的管理能力及服务能力,本次医院物业招标涵盖污水站管理、工程机房设备维修保养、制氧站、环境卫生清洁与消杀、绿化养护与“灭四害”,以及医疗废弃物处置等服务,其中医疗废弃物暂存危险化学品,故设置此评分项是。按照原招标文件执行。 2、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的具体评分细则,“投标人业绩”中“2、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个业绩达到2000张及以上床位数,或物业服务人员不低于500人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物业服务业绩:连续为同一医院提供物业服务满4年及以上得6分;连续为同一医院提供物业服务满3年(含3年)不足4年得4分;连续为同一医院提供物业服务满2年(含2年)不足3年得2分;2年以下不得分。本子项最多得12分”,医院项目正常公开招标期一年、两年、三年等不同情况,正常三级甲等医院床位数多为一千张及以上,要求2000张及以上的,物业服务人员不低于500人的医院业绩,不具有普遍性,具有排他性,建议将调整为“2、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个业绩达到1000张及以上床位数,或物业服务人员不低于200人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物业服务业绩:连续为同一医院提供物业服务满1年及以上得4分,不满一年得2分。本子项最多得12分”。 答:本项目采购需求中明确服务人员配置人数不得低于516人,目前合肥市滨湖医院床位数约2000张,故设置此评分项与本项目相匹配;大型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物业服务有一定的专业性和特殊性,同一业绩连续服务年限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投标人持续提供高质量服务及项目管理的能力,原评分办法对不同年限的服务业绩均予以兼顾。本项分值同一医院物业服务项目连续多次签订的业绩合同,服务年限可累计,且不同医院的符合要求的业绩也可累计计分,无排他性、倾向性。故按照原招标文件执行。 3、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的具体评分细则,“后勤管理智能化服务能力”中“1、投标人提供与本项目服务内容相关的下述类别软件对本项目进行服务(软件不会产生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具有:1)医院后勤运维系统类专利权或软件著作权证书的,得3分”,一般的物业类后勤软件足以满足本项目的需求与使用,医院后勤类专利权或软件具有倾向性,建议调整为“1、投标人提供与本项目服务内容相关的下述类别软件对本项目进行服务(软件不会产生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具有:(1)具有物业管理相关的软件类专利权或软件著作权证书的,得3分”。 答:本次物业招标涵盖内容多,主要服务医护人员和病患,确保医院正常运营,与一般的物业管理项目有一定的区别,据采购人了解核实,满足此要求的不少于三家,且同类软件或包含模块的均可得分。故按照原招标文件执行。 备注:(1)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3)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滨湖医院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徽州大道和紫云路交口
联系方式:0551-621838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9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923
附件:更正公告(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