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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口腔医院物业管理服务更正公告(二)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BFFFZ01434
    项目名称:合肥市口腔医院物业管理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6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删除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人员配备”1、项目经理:(4)人社部门颁发的建(构)筑物消防员(或消防设施操作员)的,得2分。

    
2、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荣誉”更正为:

    

    
    
    
    
    
    
    
    
    

    
荣誉

    

    
12017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在物业服务履约期间,所服务的业主单位获得地市级政府部门颁发的卫生先进单位或文明单位类称号的,得1分;获得省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卫生先进单位或文明单位类称号的,得4分,满分4分。(提供多个荣誉的,仅以最高得分计分一次)

    
2、2017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被地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评为服务标准化试点合格单位的得2分。满分2分。

    
3、2017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物业类相关荣誉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4分。

    
注:(1)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以上材料提供扫描件,须能体现关键评审因素,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2)针对第1项,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业绩合同不能体现项目内容等关键评审信息的,须另附业主单位(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本项对正在履约和履约完成的业绩均予以认可)。

    

    
0-10

    

    

    更正日期:2021年07月0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关于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人员配置第1项:项目经理具有(1)人社部门颁发的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职业资格证的,得2分;(2)人社部门颁发的保安一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得2分是否合理的疑问?
    答:项目经理的能力水平直接影响后期物业管理的完成度和满意度,与本物业项目要求相适应。招标文件上述要求不予修改。
    2、关于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人员配置第1项:项目经理具有(3)人社部门颁发的智能楼宇管理员(师)证书的,得2分;是否有等级限制的疑问?
    答:本项旨在对投标人的智能楼宇设备操作能力进行考察,故对智能楼宇管理员(师)证书无等级限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书即可得分。
    3、关于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荣誉:1、2017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在物业服务履约期间,所服务的业主单位获得地市级政府部门颁发的卫生先进单位或文明单位类称号的,得1分;获得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卫生先进单位或文明单位类称号的,得4分,满分4分。(提供多个荣誉的,仅以最高得分计分一次)是否合理的疑问?
    答:此项是所服务的业主单位获得荣誉,旨在考察投标人履约服务期间的综合服务能力,与本物业项目要求相适应。招标文件上述要求不予修改。
    (1)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磋商现场。
    (2)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3)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口腔医院
    地址:合肥市长江中路265号
    联系方式:0551-626794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9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923

附件:更正公告合肥市口腔医院物业管理服务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