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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公安局实施市政府出资为新设立企业刻制公章更正公告(二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BFFFN01039
    项目名称:合肥市公安局实施市政府出资为新设立企业刻制公章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4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无

    更正日期:2021年05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关于法定代表人名章样章是否需要刻制“投标专用样章”字样的疑问。
    答: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印章的规定》(国发〔1993〕21号)第十四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印章,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单位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关于供应商提供的样章印模具体内容明确如下:
    (1)法定名称章中央刻制五角星,五角星外刻制供应商名称、投标专用样章、十三位数字编码字样;
    (2)财务专用章中央刻制五角星,五角星外刻制供应商名称、财务专用章、投标专用样章、十三位数字编码字样;
    (3)合同专用章中央刻制五角星,五角星外刻制供应商名称、合同专用章、投标专用样章、十三位数字编码字样;
    (4)发票专用章为椭圆形,中央刻制税号,周边刻制供应商名称、发票专用章、投标专用样章、十三位数字编码字样;
    (5)法定代表人名章刻制法定代表人姓名、十三位数字编码字样。
    响应文件中提供印模扫描件即可,无须实物印章。
    2、关于供应商询问是否具备资格参与此次磋商的疑问。
    答:供应商信用问题以磋商现场按照磋商文件约定网上查询为准。
    注:(1)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磋商现场。
    (2)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3)此公告视同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公安局
    地址:合肥市寿春路290号
    联系方式:0551-662607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9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923

附件:更正公告(二次).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