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答疑变更 >> 合肥市级政府集中采购 >> 服务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无标题文档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2021年城市黑臭水体跟踪检测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BFFFN00213
    项目名称:合肥市城乡建设局2021年城市黑臭水体跟踪检测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3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无

    更正日期:2021年03月1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关于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中评分项的疑问:
    1、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中评分项“项目负责人”的“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1人):1、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得5分;2、具有环境保护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5分” ,建议更换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或具有环境保护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 10 分。
    答:项目负责人如能同时具备相应的证书更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故不予修改,按原磋商文件执行。
    2、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中评分项“项目负责人”的“3、自2014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黑臭水体评估项目业绩的,且在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5分,最多得5分”和评分项“供应商业绩”中“自2014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地市级及以上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委托的黑臭水体评估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5分,满分15分”中两项业绩要求共占20分,极具有针对性,磋商目的是对全市水质检测的结果进行判断其是否为黑臭水,业绩要求中就不应该设置黑臭水业绩,应改为:具有水质水体检测评估项目业绩 第三,以上两项要求合理且理由充分,特别是第二项,如不修改,则全省内满足要求的公司不会超过2家,所以就极具针对性,丧失了政府采购的公平公正。
    答:本项目需求为黑臭水体评估项目,并非单纯的水质检测项目,所以水质水体检测评估项目业绩无法满足本次采购需求。原磋商文件评分项分值设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相关法律和规定的要求,同时本次项目采购面对全国的供应商并非仅面对安徽省内的供应商,故不予修改,按原磋商文件执行。
    注:(1)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磋商现场。
    (2)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3)此公告视同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城乡建设局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寿春路与阜阳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0551-626226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9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923

附件:(城市黑臭水体跟踪检测)更正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