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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网络交易监管服务平台(三期)及企业法人基础数据库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0BFFFZ03367
项目名称:合肥市网络交易监管服务平台(三期)及企业法人基础数据库建设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12月0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无
更正日期:2020年12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 关于对项目“解释权”的疑问? 答:采购人是本部门、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主体,具有相应的解释权。 2. 关于电子交易系统的询问? 答:本项目使用的网络系统平台是依据相关技术规范建立的信息化操作平台。 3.关于本项目评分细则中部分分值认定标准的疑问? 答:认定的标准是评标委员会依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相关方案内容结合采购需求及评分细则,借助评标委员会专业知识进行评判。评审因素的设置已细化和量化,且已量化到相应区间,并设置各区间对应的不同分值,符合相关规定。 4.关于本项目评分细则中投标人资质及荣誉的疑问? 答:本项目评分细则中投标人资质及荣誉设置与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且无限制性 。 5.关于本项目评分细则中拟派项目人员及团队的疑问? 答:本项目评分细则中拟派项目人员及团队要求与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且无限制性。 6.关于本项目评分细则中投标人业绩的疑问? 答:本项目评分细则中投标人业绩要求与项目实际履约需要相适应,未指定特定区域或特定行业,且该条款的设置不具有限制性。 7.能否修改本项目评分细则“技术要求”中“注:根据投标响应表及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作为评审依据”要求? 答:不修改。如投标文件中无法提供系统界面截图的,可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软件功能描述说明,能在技术方案中阐述清楚完整业务流程、设计思路以及完成软件功能,经评审委员会认可后得分。 8.能否修改本项目评分细则“现场演示”中“根据演示情况进行综合打分,演示需提供系统软件演示,PPT演示或不演示得0分”要求? 答:不修改。如投标人无法提供系统软件演示的,可现场通过演示,再结合软件设计思路说明软件功能如何完成,经评审委员会认可后得分。 注:1.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关于参加现场交易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官网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313/4b8fb52a-ff3f-4699-8441-72792d5ca67a.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2.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政务区置地广场C座5楼
联系方式:0551-623150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9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923
附件:合肥市网络交易监管服务平台(三期)及企业法人基础数据库建设项目更正公告-定.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