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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第三中学物业服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0BFFFN03308
    项目名称:合肥市第三中学物业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11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提交(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变更为“2020129930分”。

    
2、提交(上传)响应文件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4 3号谈判室。

    
3、本项目评审办法“项目团队人员配备”中“1、拟派驻项目经理(1人):(145周岁(含)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的,得3分;”现修改为1、拟派驻项目经理(1人):(145周岁(含)以下,具有大专学历且具有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的,得1分;45周岁(含)以下,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的,得3分。本小项满分3分。”

    
4、本项目评审办法“项目团队人员配备”中“2、拟派驻项目管理员(1人):(145周岁(含)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的,得3分;”现修改为2、拟派驻项目管理员(1人):(145周岁(含)以下,具有大专学历且具有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的,得1分;45周岁(含)以下,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的,得3分;本小项满分3分。”

    
5、本项目评审办法“项目团队人员配备”中“3、拟为本项目配备的水电维修工(1人,55岁(含)以下)同时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电工作业)与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颁发的焊工证书的,得1分;”现修改为3、拟为本项目配备的水电维修工(1人,55岁(含)以下)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电工作业)的,得1分;”

    
6、本项目评审办法“履约反馈”中“上述经磋商小组认可的业绩中,能够提供履约反馈或业主评价,且评价良好(或满意)及以上的,每个业绩加0.5分,满分1分。”现修改为“上述经磋商小组认可的业绩中,能够提供履约反馈或业主评价,且评价良好(或满意)及以上的,每个业绩加1分,满分4分。”

    
7、本项目评审办法“荣誉”中“120171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供应商获得政府部门(含事业单位)颁发的先进单位或先进集体类荣誉的,每个得2分。本小项满分4分。”现修改为120171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供应商获得政府部门(含事业单位)颁发的先进单位或先进集体或示范单位或优秀集体类荣誉的,每个得2分。本小项满分4分。”

    
8、本项目评审办法“荣誉”中“12、供应商所管理的学校(不含幼儿园、小学)物业项目(含在管),业主单位在供应商管理服务期间获得政府部门颁发的“示范单位” 或 “先进单位”或“先进集体”表彰的,地市级的每个得 2 分,省级的每个得 3 分,国家级的每个得 5 分,同一项目获得多个荣誉的不累计计分,以最高级别计分一次,满分 10分。”现修改为12、供应商所管理的学校(不含幼儿园、小学)物业项目(含在管),业主单位在供应商管理服务期间获得政府部门颁发的示范单位或先进单位或先进集体或文明单位或文明校园类荣誉的,地市级的每个得 2 分,省级的每个得 3 分,国家级的每个得 5 分,同一项目获得多个荣誉的不累计计分,以最高级别计分一次,满分 10分。”

    
9删除本项目评审办法“体系认证”中“(4)服务认证证书五星级(GB/T20647.9-2006,且证书注明物业售后服务水平达到五星级),得 3 分。”

    更正日期:2020年12月0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请问能否修改评审办法“项目团队人员配备”中“拟派驻项目经理”、“拟派驻项目管理员”第(1)项中的学历证书能否修改
    答:本项已经修改,详见《合肥市第三中学物业服务更正公告》更正信息第3项和第4项。
    2、请问能否删除 “项目团队人员配备”中“拟派驻项目管理员”第(2)项中“省级得 2 分,国家级得3 分。”的要求。
    答:不予删除,按原磋商文件执行。根据项目实际需求设置本项,并科学合理的根据荣誉级别设置不同分值。
    3、请问能否删除评审办法“项目团队人员配备”中“拟为本项目配备的水电维修工”中“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颁发的焊工证书”的要求。
    答:本项已经修改,详见《合肥市第三中学物业服务更正公告》更正信息第5项。
    4、请问能否修改评审办法“荣誉”中第1项和第2项的要求。
    答:本项已经修改,详见《合肥市第三中学物业服务更正公告》更正信息第7项和第8项。
    5、请问能否删除评审办法“体系认证”中第4的要求。
    答:已删除,详见《合肥市第三中学物业服务更正公告》更正信息第9项。
    注:(1)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磋商现场。
    (2)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3)此公告视同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第三中学
    地址:合肥市宿州路196号
    联系方式:0551-626866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645、662236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海盟
    电话:0551-66223257;66223645

附件:更正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