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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荣誉 | 自2016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获得政府部门颁发的安保类荣誉或奖项的: 1.国家级的,每获得一次得4分; 2.省级的,每获得一次得2分; 3.地市级的,每获得一次得1分; 本项满分13分。 注: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以上材料提供扫描件或影印件,须能体现投标人名称,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2、时间以获奖时间为准。 3、本项目将对中标人提供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可的荣誉或奖项信息随评审结果一并公吿。如有虚假,将取消中标资格并上报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按有关规定处理。 | 0-13分 |
联防联控机制 | 投标人与公安建立联防联控机制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满分3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或协议)扫描件。 | 0-3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