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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素市场专有区域物业管理服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0BFFFZ03192
    项目名称:要素市场专有区域物业管理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10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 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中原评分项“人员配备”评分标准要求“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1人)具有安监部门颁发的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合格证书或具有消防员证书的,得2分”现更正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1人)具有安监部门颁发的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合格证书或具有消防员证书或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的,得2分”。

    
2.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中原评分项“人员配备”评分标准要求“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1人)具有中国物业管理协会颁发的专业岗位培训证书的,得2分”现更正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1人)具有中国物业管理协会颁发的专业岗位培训证书或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的,得2分”。

    
3. 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中原评分项“投标人业绩”评分标准要求“自2017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建筑面积在3.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办公楼物业管理业绩(含在管),每提供1个得3分,本项最高得15分”现更正为:“自2017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建筑面积在1万-3万平方米(含3万)的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办公楼物业管理业绩的(含在管),每提供1个得1.5分;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上的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办公楼物业管理业绩的(含在管),每提供1个得3分,本项最高得15分”。

    更正日期:2020年11月0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关于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投标人业绩”中学校业绩是否予以认可的疑问?
    答:本项目所说的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包含了属事业单位性质的学校,且大部分学校都属事业单位性质,本项目的评分标准和分值保持不变。
    注:(1)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投标现场。
    (2)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3)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管理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
    联系方式:0551-627299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922,662239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莫晓
    电话:0551-66223261、66223646

附件:更正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