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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乡村振兴专项规划(2020-2035)》编制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0BFFFN02585
    项目名称:《合肥市乡村振兴专项规划(2020-2035)》编制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10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本项目提交(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变更为2020年11月06日09点30分”,提交(上传)响应文件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4楼52号评标室”。

    
    2、磋商文件评分标准中项目团队人员配置项“除项目负责人外,供应商拟为本项目配备城乡规划、土地资源管理、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自然地理、经济地理、环境工程、资源与环境、交通运输工程、农业资源利用、林学、生态学、建筑学、水利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风景园林、工程经济技术类专业人员,专业配备齐全的得10分,每缺一个专业扣1分,扣完为止”,请问是否予以修改?

    
    答:修改为“除项目负责人外,供应商拟为本项目配备城乡规划、土地资源管理、农林经济管理、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自然地理学、环境工程、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交通工程、建筑学、水利工程类专业人员,专业配备齐全的得10分,每缺一个专业扣1分,扣完为止”。

    更正日期:2020年11月0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文件评分标准供应商资质项第2条“供应商具有中国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的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业务范围须包括农业、林业),得2分”,因备案专业业务范围较多,资信证书未能完全体现,请问响应文件中同时提供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扫描件,以及提供国家发改委工程咨询单位备案系统“农业、林业”专业业务范围截图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响应文件中提供资信证书扫描件,如证书中无法体现相应业务范围,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国工程咨询协会或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网站资信公示截图,否则不得分。
    2、磋商文件评分标准供应商业绩项第4条“每具有一个地市级及以上农业产业规划类项目业绩的,得3分,满分3分”,请问乡村旅游规划项目业绩是否予以认可?
    答:不予认可。农业产业规划类项目业绩是指农业示范(园)区或农业产业园规划类项目业绩。
    3、磋商文件评分标准项目负责人项第4条“自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项目负责人具有地市级及以上农业产业规划类项目业绩的得3分,满分3分”,请问乡村旅游规划项目业绩是否予以认可?
    答:不予认可。农业产业规划类项目业绩是指农业示范(园)区或农业产业园规划类项目业绩。
    注:1.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磋商现场。
    2.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3.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合肥市政务办公中心B座22楼
    联系方式:0551-635317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922,662239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聪
    电话:0551-66223722,66223922

附件:更正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