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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第九中学新校区学校教室及房间等窗帘采购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BFFHZ00186
    项目名称:合肥市第九中学新校区学校教室及房间等窗帘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2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 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变更为:202104071000分。

    
2. 提交(上传)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3号开标室

    
3.招标文件评分细则中“投标人技术实力”评分标准第(2)条修改为“投标人通过生态环境部门环评验收合格或通过生态环境部门环境影响登记的得3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环评验收合格证明材料或环境影响登记备案材料(或登记备案网站截图)扫描件”。

    
4.删除招标文件评分细则中“投标人技术实力”评分标准第(4)条中“(4)投标人获得企业标准领跑者荣誉的,得2分。”“投标人技术实力”总分值由13分调整为11分,“技术参数响应情况”总分值由40分调整为42分。

    
5.关于招标文件货物需求中序号5产品“成品帘(卷帘)”14-19项技术参数的疑问。

    
答:经采购人确认,以上参数属于卷帘的考核检测参数范围,考虑到现场使用要求,对上述涉及使用性能的关键指标进行要求,与本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对部分参数调整如下:★14、噪音(dB)≤40;★15、操作力(N)≤75;★17、空载转速(r/min)≤45;★19、防火阻燃性能达到B1级:①氧指数(%)﹥36,其他不予修改。

    
经采购人调研,市场有多个品牌产品可满足该参数要求,不具有指向性。

    
6.关于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序号2产品“布帘”参数要求“19-23”的疑问。

    
答:经采购人确认,上述参数属于窗帘质量要求,考虑到使用群体的特点,设置以上参数要求。参数调整为:★19、金黄色葡萄球菌抑菌率≥95%;★20、大肠杆菌抑菌率≥95%;★21、白色念珠菌抑菌率≥95%;★22、肺炎克雷白氏菌抑菌率≥95%;其他不予修改。

    更正日期:2021年03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关于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窗帘生产厂家的疑问。
    答:投标人业务范围含窗帘相关的生产或加工即可,不必须为全套窗帘产品的生产制作。考虑到使用群体特点和现场施工的复杂程度,设置该要求,与本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属合理设置。
    2.关于招标文件评分细则中“投标人技术实力”评分标准第(3)条“建筑遮阳产品安装资质证书或者建筑遮阳工程施工安装资质证书”的疑问。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没有法律明文禁止行业协会资质不能作为评审因素,本项目采购内容包含窗帘产品采购及安装施工,由于建筑遮阳产品的加工和安装有着特殊技术条件和施工工艺,且部分窗帘安装施工属高空施工作业,存在施工方面和使用方面的安全隐患,考虑项目实施和师生员工使用安全保障,对上述资质进行适当评分,与本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属合理设置。
    3.关于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评分细则“投标人技术实力”中“(1)投标人具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证书的得2分”的疑问。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现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强调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系统化和法制化,强化风险管理和过程控制,注重绩效管理和持续改进,符合安全管理的基本规律,代表了现代安全管理的发展方向。考虑到本项目施工方面和使用方面的安全隐患以及学生使用安全保障,对上述资质进行适当评分,与本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属合理设置。
    4.关于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有权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须具有CMA或CNAS标识)扫描件的相关疑问。
    答:只要是第三方有权检测机构出具的含CMA或CNAS标识检测报告均予认可,检测报告封面页具有CMA或CNAS标识即可,技术参数合格的判定依据为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或团体标准均可。投标人须确保检测报告和检测内容的真实性,如有虚假,将报监管部门依规处理。
    5.关于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或评分标准中未体现政府采购相关优惠政策的疑问。
    答:招标文件“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3条、37.1条,“二、投标人须知正文”22.3条、25.1条等条款均是执行政府采购相关优惠政策的体现。采购需求和评分标准中设置的产品技术参数和评审指标,均是考虑到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设置,与本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
    6.关于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评分细则中“项目实施、安装调试及验收方案”评审内容未量化的疑问。
    答:上述评审因素的评分标准设置已细化和量化,且已量化到相应区间,并设置各区间对应的不同分值。
    7.关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检测报告条款过多且很多数据检测时间过长的疑问。
    答:采购需求中设置的产品技术参数,均是考虑到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设置的,对于关键技术指标要求提供检测报告是证明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功能和技术水平的依据,并未指定检测机构,也没有限定特定时间区间的检测报告。成熟的市场应用产品均有覆盖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技术指标的检测报告,考虑到部分投标人针对部分技术指标可能需要送检,本项目开标时间已合理后延。
    注:(1)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磋商现场。
    (2)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3)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第九中学
    地址:合肥市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淮海大道与大众路交口东南角
    联系方式:0551-626724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9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923

附件:更正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