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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工业学校1+X业财信息一体化考证及实训设备采购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BFFHJ00059
项目名称:合肥工业学校1+X业财信息一体化考证及实训设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1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无
更正日期:2021年02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关于本项目投标人须知中37.7解释权的询问。 答:采购人是本部门、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主体,具有相应的解释权。 2.关于本项目评标办法设置合法性的询问。 答:本项目评分细则中“价格分”分值设置符合法律规定,“技术资信分”综合考虑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技术实力、履约能力、服务水平等主要要素,并科学设定了比重权值,与评审因素的量化相对应。 3.关于本项目电子交易系统的询问。 答:本项目使用的网络系统平台是依据相关技术规范建立的信息化操作平台,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条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第八十三条。 4.关于本项目第四章评标办法和标准中 “技术参数及要求响应情况”设置不合理的询问。 答:本项目“技术参数及要求”由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制定,其中标注“★”的条款为关键的技术指标,用于区分关键技术指标和非关键技术指标,不具有限制性,且满足“★”条款的品牌产品不少于三家。非“★”条款是在产品基本性能参数上的优化,更能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因此,招标文件的要求不予修改。 5.关于本项目第四章评标办法和标准中“投标人实力”评分细则的询问。 答:本项评审标准仅作为详细评分加分项,未列为资格审查项,旨在考察投标人是否具有执行本项目的履约能力。同时,本项评审指标也已经细化量化,且分值量化到对应区间,与本项目实际需求相关联,未违反《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第五十五条。因此,招标文件的要求不予修改。 6.关于本项目第四章评标办法和标准中“售后服务与维保方案”评分细则的询问。 答:本项评审标准仅作为详细评分加分项,未列为资格审查项,旨在考察投标人是否具有执行本项目的售后服务能力。同时,本项评审指标也已经细化量化,且分值量化到对应区间,与本项目实际需求相关联,未违反《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第五十五条。因此,招标文件的要求不予修改。 7.关于本项目第四章评标办法和标准中“投标人资质”评分细则的询问。 答:本项评审标准仅作为详细评分加分项,未列为资格审查项,旨在考察投标人是否具有执行本项目的技术实力。与本项目实际需求相关联,未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因此,招标文件的要求不予修改。 8.关于本项目第四章评标办法和标准中“投标人业绩”评分细则的询问。 答:本项评审标准仅作为详细评分加分项,未列为资格审查项,旨在考察投标人是否具有执行本项目的履约能力与操作经验。与本项目实际需求相关联,未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因此,招标文件的要求不予修改。 9.关于本项目采购需求中采购标的产品部分技术参数要求提供截图证明的询问。 答:要求提供产品功能截图是证明投标人所投产品能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及要求的重要评审依据,并未作为资格条件对投标人实行差别或歧视对待,未违反《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第十一条。因此,招标文件的要求不予修改。 10. 关于本项目采购需求中采购标的产品部分技术参数要求提供第三方有权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的询问。 答:要求提供第三方有权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是证明投标人所投产品能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及要求的重要评审依据,并未作为资格条件对投标人实行差别或歧视对待,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因此,招标文件的要求不予修改。 11.关于本项目采购需求中无线扩音系统配套的“2.4G无线话筒”产品的第17条技术参数要求设置不合理的询问。 答:为保障相关产品具有良好的使用效果及稳定性,避免配套软件的版权纠纷,要求提供该产品配套软件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及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书,与本项目实际需求相关联,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因此,招标文件的要求不予修改。 12.关于本项目采购需求中多媒体教学管理系统的“三、其它要求”中第1条技术参数设置不合理的询问。 答:为保障相关产品具有良好的使用效果及稳定性,避免软件版权纠纷,要求提供该软件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与本项目实际需求相关联,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因此,招标文件的要求不予修改。 注: (1)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 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与支持。 (2)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工业学校
地址:合肥市学林路与烈山路交口
联系方式:0551-655050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9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923
附件:合肥工业学校1X业财信息一体化考证及实训设备采购更正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