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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第十中学美术教室设备采购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BFFHJ00113
项目名称:合肥市第十中学美术教室设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2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无
更正日期:2021年02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货物需求第23项“教师座椅”的“技术参数及要求”要求提供色母的检验报告、抗菌检测报告、耐老化性检测报告、喷塑粉检测报告,以上内容能否修改? 答:近年来教室环保性能不达标、毒教室的事件屡见不鲜,为保障美术教室及相关产品的环保性能和质量,避免环保性能和质量不达标,所要求提供的上述检测报告均为重点保障产品的环保性能和质量。经采购人调研,上述检测报告均不指向特定产品,市场上有多个品牌的产品满足要求。因此不予修改,按谈判文件要求执行。 2、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货物需求第10项“环境布展”的“技术参数及要求”第6条“美术教室专用灯须满足人眼视觉舒适度VICO<3,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第三方有权检测机构依据:《GB/T 13379-2008 视觉工效学原则 室内工作场所照明》及《CSA 035.1 LED照明产品 视觉健康舒适度测试 第一部分 概述》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证明能有效降低对学生视觉的危害”、第7条“美术教室专用灯护眼质量特征认证结果须为“眼舒适”,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第三方有权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证书(或报告)扫描件”,以上内容能否修改? 答:以上要求的内容是从师生健康护眼照明角度考虑,采用高标准的灯光,尽量保障灯光效果对美术教室色彩的影响最小,保障颜色的还原度最高。本项目对采购产品高标准要求,对产品质量进行严格把关,符合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与采购货物质量相关。经采购人调研,人眼视觉舒适度报告有多家检测机构可以出具,且都是对外公开的,任何厂家或者品牌产品都可以送检,不具有限制性和差别待遇,市场上有多个品牌的产品满足要求。因此不予修改,按谈判文件要求执行。 3、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货物需求第15项“收纳柜”的“技术参数及要求”要求“柜体:采用HDPE材质整体注塑一次成型,而不是5块板拼装而成。柜体厚度不小于4.5MM。高:450mm(含顶部凸起为460mm),宽:320mm,深:460mm”,以上内容能否修改? 答:整体注塑成型是为了保障产品质量,5块拼装的质量和稳定性明显低于整体注塑成型。经采购人调研,市场上有多个品牌的产品满足要求。因此不予修改,按谈判文件要求执行。 注:(1)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谈判现场。 (2)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3)此公告视同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与谈判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第十中学
地址:合肥市新安江路与大众路交口
联系方式:0551-644597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9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923
附件:合肥市第十中学美术教室设备采购更正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