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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合肥市基层医疗机构肺功能仪采购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0BFFHJ03496
    项目名称:2020年合肥市基层医疗机构肺功能仪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12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提交(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170930分。

    
2.提交(上传)响应文件地点(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47号谈判室

    更正日期:2020年12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关于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技术参数及要求第★2.7项条款具有指向性,是否可以修改的疑问。
    答:不予修改。考虑到本项目采购使用的对象为基层医疗机构,消毒操作及质控的不便利性,本项要求对于预防临床的交叉感染措施方面具有重大的临床意义。同时,本项要求也明确指出,检测回路整体抛弃式使用方式仅仅是在新冠疫情等特定情况下使用,不属于常规使用的方式,相比于整体消毒干燥,以及用户等待等因素,则更具备显著的实际临床使用价值。本项要求均是基于临床实际要求提出,不具备指向性。且经采购人核实,满足本项要求的厂家至少3家(如厦门赛客、浙江亿联康、上海朔茂、重庆科洛德等),本项要求不存在指向性。
    2.关于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技术参数及要求第★2.8项条款具有指向性,是否可以修改的疑问。
    答:不予修改。本项对于屏幕尺寸及打印功能的要求,既能保证便携式的需求,也有利于医生在基层医疗机构开展筛查与流调等工作时的结果查看和实时指导,是基于临床实际要求提出。且经采购人核实,满足本项要求的厂家至少3家(如美好创亿、麦邦、合肥健桥等),本项要求不存在指向性。
    3.关于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技术参数及要求第★2.9项条款具有指向性,是否可以修改的疑问。
    答:不予修改。肺功能传感器检测装置能够集成自带平衡感应,以及时提醒规范操作,有利于临床检测质控的提高的功能,是基于临床实际要去提出。且经采购人核实,满足本项要求的厂家至少3家(如浙江亿联康、广州红象、上海朔茂等),本项要求不存在指向性。
    4.关于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技术参数及要求第★2.10项条款具有指向性,是否可以修改的疑问。
    答:不予修改。本项要求基于临床实际工作需求,也是基于“基层呼吸系统疾病早期筛查干预能力提升项目”工作要求提出。且经采购人核实,满足本项要求的厂家至少3家(如上海朔茂、厦门赛客、浙江亿联康),本项要求不存在指向性。
    5.关于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中评分指标“所投产品资信”第1项评分内容是否可以修改的疑问。
    答:不予修改。本项评分内容的设置充分遵循了国家鼓励支持省级及以上创新医疗器械产品在临床推广应用的精神,不予修改。
    6.关于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中评分指标“所投产品资信”第2项评分内容是否可以修改的疑问。
    答:不予修改。鉴于肺功能检测技术中技能培训的重要性,以及本项目实施使用的单位为基层医疗机构,选择经过临床充分验证使用的肺功能仪产品及所选择的肺功能仪产品具备具体的产品培训经验是本项目有效实施和开展的重要环节,本项要求是基于项目实际需要提出。经采购人核实,满足本项要求的厂家至少3家(如耶格、亿联康、康讯等)。
    7.关于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中评分指标“质控要求”第1项评分内容是否可以修改的疑问。
    答:不予修改。3L定标筒是肺功能使用过程的质控保障,除了出厂环节,在后续使用过程中,肺功能仪以及3L定标筒还需要进行定期的质控校准服务,以确保临床肺功能检查结果的有效性。因此,为了确保选择更加符合质控规范要求的肺功能仪,以及后续能够有效保障肺功能仪和3L定标筒的校准标定服务,要求肺功能测定仪配套3L定标筒为肺功能原厂配套产品是基于明确的临床质控需求。经采购人核实,满足本项要求的厂家至少3家(如耶格、捷斯特、四方等)。
    8.关于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中评分指标“质控要求”第2项评分内容是否可以修改的疑问。
    答:不予修改。本项要求是基于临床实际要求提出,经采购人核实,满足本项要求的厂家至少3家(如厦门赛客、浙江亿联康、广州天鹏等)。
    注:(1)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磋商现场。
    (2)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3)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974号(近西区)
    联系方式:177753217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9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923

附件:更正公告(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