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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职业技术学院网络机房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0BFFHJ02307
    项目名称:合肥职业技术学院网络机房设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07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无

    更正日期:2020年08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关于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37.6解释权的疑问。
    答:采购人是本部门、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主体,具有相应的解释权。
    2、关于招标文件评分细则的疑问。
    答:采购人根据本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采购需求,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政府采购政策,并依据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制定了本项目适用的评标办法,并科学设定了比重权值,与评审因素的量化相对应。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故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3、关于招标文件评分细则中“技术参数及要求响应情况”评分内容的疑问。
    答:本项目“技术参数及要求”由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制定,其中“★”号为关键的技术指标,用于区分关键技术指标和非关键技术指标。经采购人核实,采购需求中的技术参数条款,均有不少于三家品牌能满足,如“学生机”参考品牌:上海惠普、北京联想、上海宏碁等,“交互智能平板(触摸一体机)”参考品牌:上海仙视、广州云蝶、广州视隆等,“智能笔”参考品牌:上海仙视、广州云蝶、广州视隆等,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故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4、关于招标文件评分细则中“售后服务方案”评分内容的疑问。
    答:该评审因素的设置已细化和量化,且已量化到相应区间,并设置各区间对应的不同分值。
    5、关于招标文件评分细则中“供货及安装方案”评分内容的疑问。
    答:该评审因素的设置已细化和量化,且已量化到相应区间,并设置各区间对应的不同分值。
    6、关于招标文件评分细则中“原厂授权书及服务承诺函”评分内容的疑问。
    答:该条款作为评审要素,并未作为资格条件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且与本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故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7、关于招标文件评分细则中“产品检测报告或功能截图或彩页”评分内容的疑问。
    答:要求提供产品检测报告(或功能截图或彩页)是证明投标人所投产品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及要求的依据,经采购人核实,满足要求的产品不少于三家,不具限制性,故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8、关于招标文件评分细则中的“第三方有权检测机构”如何认定。
    答:招标文件中第三方评测机构是指具有CMA或CNAS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校准)机构。
    9、关于招标文件评分细则中“投标人业绩”评分内容的疑问。
    答:本项目业绩的设置是为了确保中标人能够切实履行合同,具有履约能力,能如期保质保量地完成本项目,未指定特定区域或特定行业,且该条款的设置不具有限制性。故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注:(1)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3)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巢湖市姥山南路
    联系方式:0551-823643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922,662239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博春
    电话:0551-66223942,0551-66223646

附件:合肥职业技术学院网络机房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