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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特殊教育中心北校区医疗康复中心设备采购项目答疑公告
“合肥特殊教育中心北校区医疗康复中心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19HFCZ4795)答疑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中,“样品演示”评分项的评分标准能够修改?
答: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中,“样品演示”评分项的评分标准修改为:
投标供应商提供所投“无线说话方块”产品的样品并现场演示下列指标,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及演示情况进行评分,每成功演示一项指标得1分,满分5分,未提供样品或未进行样品演示的不得分:
(1)由无线说话方块和无线LED光带组成;
(2)可以添加图片,符号和/或照片促进颜色识别;
(3)当无线说话方块每翻转一面,光带在2秒内即变换一种颜色;
(4)可无线遥控LED光带等相应设备的颜色变换;
(5)促进颜色识别,滚动立方体就能听到最上面的颜色名称。
注:(1)投标前,投标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准备投标样品。并在样品上标记以下信息:
“合肥特殊教育中心北校区医疗康复中心设备采购”(投标人全称)样品;
(2)投标时,投标供应商应提交样品并送达指定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样品,不予接收。投标样品送达地:同开标地点;
(3)中标供应商的竞标样品将由采购人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标准;其余投标供应商的样品,将在评审结束后退还。
(4)投标供应商以加密电子文件送达时间顺序进行演示,演示人员不超过2人(含授权代表),演示时间不超过15分钟(含专家提问时间)。
2、其它内容保持不变。
注:1、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2. 参加本项目现场交易活动的投标人代表等进场人员,应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参加现场交易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313/4b8fb52a-ff3f-4699-8441-72792d5ca67a.html。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0551-66223922,66223923
2020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