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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第四中学智慧课堂系统设备采购答疑公告
“合肥市第四中学智慧课堂系统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19HFCZ4989)答疑公告如下:
一、关于对招标文件遵守法律的疑问。
答:本项目采购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编制。
二、关于对评分办法中“技术参数响应情况”设置合理性的疑问。
答:本项目“技术参数及要求”由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制定,其中“★”号为关键的技术指标,用于区分关键技术指标和非关键技术指标。且★项和非★项均有3家以上能满足,不具有限制性,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三、关于对评分办法中“技术方案”、“实施方案”分值量化的疑问。
答:该评审因素的设置已细化和量化,且已量化到相应区间,并设置各区间对应的不同分值,未违反《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规定。
四、关于对评分办法中“实施团队”要求合理性的疑问。
1、关于对评分办法“实施团队”中“1、拟派项目经理(1)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证书”和第2项证书合理性的疑问。
答:上述人员证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为个人技能认证。且该条款的设置与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证书无限制性,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2、关于对评分办法“实施团队”中“1、拟派项目经理(1人):(2)项目经理承担过智慧课堂项目,且该项目获得行政事业单位的表扬或嘉奖,得2分;”合理性的疑问。
答:本项目业绩的设置是为了确保中标供应商能够切实履行合同,具有履约能力,能如期保质保量地完成本项目。该条款作为评审要素,并未作为资格条件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也未将规模条件作为评审因素,不违反《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七条法律规定,故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五、关于对评分办法中“投标供应商产品资质”要求合理性的疑问。
1、关于对于评分办法中“投标供应商产品资质”第1项的疑问。
答:该条款的设置与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且招标文件中“第三方有权机构”是指具有“CMA”标识的合法检测机构,未指定检测机构,不具限制性,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2、关于对于评分办法中“投标供应商产品资质”第2项和第3项证书的疑问。
答:该条款的设置与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未指定特定区域或特定行业,也未将规模条件作为评审因素,且证书无限制性,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3、关于对于评分办法中“投标供应商产品资质”第4项要求的疑问。
答:该条款作为评审要素,体现电子教材的合法渠道,减少后期版权纠纷。并未作为资格条件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不违反《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七条法律规定,故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六、关于对评分办法中“投标供应商资质”第1项证书合法性、合理性问题疑问。
答:上述是由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合法证书,且证书的设置与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七、关于对评分办法中“投标供应商业绩”合理性的疑问。
答:本项目业绩的设置是为了确保中标供应商能够切实履行合同,具有履约能力,能如期保质保量地完成本项目,未指定特定区域或特定行业,且该条款的设置不具有限制性,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故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八、关于对采购需求中 “课堂教学互动终端系统”第1条、第6条和“▲学生智能学习终端系统” 中涉及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合理性的疑问。
答:为保障相关系统有较好使用效果及稳定性,要求提供该软件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满足该条款的不少于三家,且该证书符合条件即可申请,不具有限制性,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九、关于对采购需求中 “课堂教学互动终端系统”第9条和“▲学生智能学习终端系统”第2条、第8条第(2)项检测报告合法性问题的疑问。
答:招标文件中“第三方有权机构”是指具有“CMA”标识的合法检测机构,未指定检测机构,不具限制性,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十、其他内容不予修改。
注:(1)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投标现场;
(2)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图片]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3)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0551-66223922,66223923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