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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省质检院2020年能力提升(第一批)产品检验检测仪器设备采购
原项目编号: 2020BFQHN00335
原公告日期: 2020年04月03日 17:3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省质检院2020年能力提升(第一批)产品检验检测仪器设备采购第1、2包答疑和延期公告 “省质检院2020年能力提升(第一批)产品检验检测仪器设备采购”第1、2包项目(项目编号:2020BFQHN00335)答疑和延期公告如下: 一、关于本项目第1、2包采购方式问题的疑问。 答:本项目第1包为有机污染物检测能力提升,第2包为洗化产品检测能力提升,属于技术复杂且性质特殊项目,适用竞争性磋商方式。 二、关于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中“关键产品技术指标符合性”中技术参数设置★号和非★号区别的疑问。 答:★号和非★号技术参数分别属于关键性指标和非关键性指标。经采购人核实,满足技术参数要求的产品品牌不少于3家。 三、关于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中“综合评价”、“售后服务及优惠条件”量化问题的疑问。 答: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中“综合评价”、“售后服务及优惠条件”的评审因素已量化到相应区间,且已设置各区间对应的分值。该评审因素与本项目的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相对应。 四、关于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中“所投产品业绩”设置的疑问? 答: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中“所投产品业绩”,采购人是依据本项目检测检验使用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设置,且仅为评分项,未指定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未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自由进入本地市区和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 五、关于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技术参数证明材料的疑问? 答: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技术参数证明材料中未要求供应商提供检测报告、厂商网站和功能截图。 六、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为:2020年04月10日09点30分。 七、本项目磋商地点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4楼2号谈判室。 八、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1)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磋商现场。 (2)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3)此公告视同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5,66223646 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4月8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04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