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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安徽省公安厅刑事技术手段项目建设

     原项目编号: 2020BFQHZ00223

     原公告日期: 2020年03月26日 17:3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省公安厅刑事技术手段项目建设第5包答疑公告

“安徽省公安厅刑事技术手段项目建设”项目(项目编号:2020BFQHZ00223)第5包答疑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前注第6项能否修改?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标注★条款是产品基本性能参数,如不满足,则无法独立使用;未标注★条款是在产品基本性能参数上的优化,更能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因此本评分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且已对评审因素进行了指标量化。

2、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前注第7项能否修改?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本项为合同履约验收环节,由采购人组织,相关供应商参加并按合同履行各自义务,并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3、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中“实验室可视化展示平台”的“★对接物证鉴定管理信息系统(投标文件中提供能够对接的证明材料扫描件),获取数据。接入物证鉴定管理信息系统,展示系统内检验鉴定进度、状态、受理案件数、检材数、鉴定时限等信息;展示全省各市的受理、鉴定情况等。”要求现修改为:“对接物证鉴定管理信息系统(投标文件中提供能够对接的证明材料扫描件),获取数据。接入物证鉴定管理信息系统,展示系统内检验鉴定进度、状态、受理案件数、检材数、鉴定时限等信息;展示全省各市的受理、鉴定情况等。”

4、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1)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 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3)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 0551-66223645,66223646 

 

2020330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0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