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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专项资产购置答疑公告
“合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专项资产购置”项目(项目编号:2019HFCZ5048)答疑公告如下:
1、问:采购需求中:“▲人脸识别联网式酒精检测仪 28、所投人脸识别联网式酒精检测仪具有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建议修改。
答:删除此条参数。
2、问:采购需求中:“▲人脸识别联网式酒精检测仪 ★30、所投人脸识别联网式酒精检测仪具有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建议修改。
答:现修改为:“▲人脸识别联网式酒精检测仪 ★30、所投人脸识别联网式酒精检测仪具有符合最新国家标准(GB/T21254-2017)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
3、问:采购需求中:“▲人脸识别联网式酒精检测仪 ★14、显示:≥4.2英寸 HD多点触控触摸屏,屏幕亮度≥450cd/M2 。” 建议修改。
答:现修改为:“▲人脸识别联网式酒精检测仪 ★14、显示:≥4.0英寸 HD多点触控触摸屏,屏幕亮度≥450cd/M2 ”。
4、问:采购需求中:“▲人脸识别联网式酒精检测仪 ★15、摄像头:后置摄像头≥800万像素,前置摄像头≥500万像素,自动闪光灯补光,低照度使用手持条件下拍照清晰,快门无明显延时。具有人脸识别功能。” 建议修改。
答:现修改为:“▲人脸识别联网式酒精检测仪 ★15、配有摄像头≥500万像素,自动闪光灯补光,低照度使用手持条件下拍照清晰,快门无明显延时, 具有人脸识别功能。”
5、问:采购需求中:“▲人脸识别联网式酒精检测仪 ★29、须配有酒测执法管理平台APP软件系统一套(具备功能:测量模式、维护模式、吹气检测、历史记录、用户设置、模块标定、吹气设置、温校测试等)及酒精检测数据管理系统一套(具备功能:数据录入、浏览、维护、查询、统计、时间统计、维护率统计、交警管理等)。” 建议修改。
答:现修改为:“▲人脸识别联网式酒精检测仪★29、配有酒测管理软件须有能记录被测人信息、时间、地点、驾驶证号、GPS位置等信息、警员登录管理功能及酒测数据管理功能并能打印任一记录(所有检测数据不能修改)及联网后指挥中心能实时收到现场所有检测数据”。
6、问:采购需求中:“酒精快速排查棒 ★1、双传感器:仪器定检功能要求采用电化学酒精传感器,可以精确的测量呼出气体中的酒精含量;排查功能要求采用半导体酒精传感器,且具有预热、测试时间短、反应灵敏的特性;★2、快排、定检双采样气路;定检检测和快速排查按照各自的特点分别采用不同的气路,互不干扰;8、测量范围:定检模式0-440mg/100ml(0-2.00mg/L);快排模式:0-220mg/100ml(0-1.00mg/L);★15、所投酒精快速排查棒产品具有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投标文件中提供检测报告扫描件。”建议修改。
答:现修改为:删除“★2、快排、定检双采样气路;定检检测和快速排查按照各自的特点分别采用不同的气路,互不干扰;”,其余修改为:“★1、传感器:采用酒精传感器,需具有预热、测试时间短、反应灵敏的特性;8、测量范围: 0-220mg/100ml;★15、所投酒精快速排查棒产品具有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投标文件中提供检测报告扫描件”。
7、其余内容保持不变。
注:(1)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2)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3)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 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0551-66223922,66223923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