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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2022年安全设备维保更正公告(二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BFAFZ00410

项目名称:安徽省自然资源厅2022年安全设备维保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4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本项目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服务团队实力及人员配置”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的信息安全工程师的,得2分。现变更为:项目负责人具有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的中级资格的,得2分;高级的,得3分;不累计计分,以最高得分标准计分一次,本小项最高3分。

2、本项目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投标人实力”要求:投标人具有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ITSS):三级的,得1分;二级的,得2分;一级的,得4分;本小项满分4分。现变更为:投标人具有三级及以上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ITSS)的,得3分,本小项满分3分。

更正日期:2022年04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关于本项目采购类别的疑问。
    答:本项目为安徽省自然资源厅2022年安全设备维保服务,项目类别具有为政府采购服务。
    2.关于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获取形式的疑问。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形式符合规定要求,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六条规定。
    3.关于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36.3质疑函递交方式、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信地址的疑问。
    答:本项符合规定要求,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
    4.关于解释权由采购人负责解释的疑问。
    答:采购人是本部门、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主体,具有相应的解释权。
    5.关于电子交易系统的疑问。
    答:本项目使用的网络系统平台是依据相关技术规范建立的信息化操作平台。
    6.关于招标文件未见符合性审查表的疑问。
    答:本项目的符合性审查表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中的“二、评标方法—2.2符合性审查”。
    7.关于本项目价格分值占比的疑问。
    答:本项目评分细则中“价格分”分值设置符合法律规定。
    8.关于对评分内容中“实施方案”分值未量化的疑问
    答:该评审因素的设置已细化和量化,且已量化到相应区间,并设置各区间对应的不同分值。
    9.关于投标人业绩限定特定区域和特定行业的疑问。
    答:本项目业绩的设置是为了确保中标人能够切实履行合同,具有履约能力,能如期保质保量地完成本项目,未指定特定区域或特定行业,该评分项不具有倾向性。
    10.关于对评分内容“投标人管理体系认证”的疑问。
    答:该条款的设置与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且证书无限制性。故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且经采购人市场调研,满足上述要求的中小企业投标人至少三家。
    11.关于对评分内容中“投标人实力”的疑问。
    答:评分内容中“投标人实力”的评分标准已做调整。此项为评分指标,体现了投标人在项目实施环节技术服务方面的能力和水平,招标文件要求的证书与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且证书无限制性。且经采购人市场调研,满足上述要求的中小企业投标人至少三家。
    12.关于对评分内容中“服务团队实力及人员配置”的疑问。
    答:评分内容中“服务团队实力及人员配置”的评分标准已做调整。此项为评分指标,体现了投标人在项目实施环节技术服务能力和水平,招标文件要求的证书与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且证书无限制性。
    13.关于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方法和标准”中符合性审查表、评分办法及价格分设置的疑问。
    答: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表详见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必须通过符合性审查表中的全部评审指标,否则投标无效。
    本项目的评分办法及价格分设置符合法律规定,“技术资信分”综合考虑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及要求响应情况、综合评价、业绩及样品等评审因素,并科学设定了比重权值,与评审因素的量化相对应。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
    注:(1)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自然资源信息中心(安徽省地质资料馆)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锦绣大道与湖北路交口

联系方式:0551-625536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6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6

附件:更正公告(定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