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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综合交通运行监测与协调指挥平台建设工程第2包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BFAFZ02939

项目名称:综合交通运行监测与协调指挥平台建设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2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细则“企业管理及认证”第2项“2、投标人应为本项目监理配备必要的工具:具有配套的网络通信测试系统软件的,得3分;具有配套的网络环境数据分析系统软件的,得3分;具有工程测量数据显示系统软件的,得3分。”现修改为“具有配套的网络通信测试系统软件的,得 2 分; 具有配套的网络环境数据分析系统软件的,得 2 分; 具有工程测量数据显示系统软件的,得 2 分;具有交通信息化工程施工过程控制系统软件的,得3分。”

    
2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细则“人员配备”评分项总监理工程师第2条“②数据库系统工程师(工信部门颁发)”现修改为“②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数据库系统工程师”。

    
3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细则“人员配备”评分项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第2条“②云计算技术与应用证书(中国电子学会颁发)”现修改为“②电子信息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4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细则“人员配备”评分项其他人员第8条“⑧信息系统管理工程师(工信部门颁发)”现修改为“⑧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信息系统管理工程师”。

更正日期:2022年01月0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关于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细则“人员配备”评分项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具有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 注册监理工程师(住建部,需本单位注册)的疑问。
    答:不予修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本项目为省综合交通运行监测与协调指挥平台建设监理,监理内容包含信息系统集成、软件开发和监测调度中心改造装修,需要监理人员同时具备信息系统和建设工程等相关综合监理能力,上述两项证书都与本项目建设内容监理相关,是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综合能力的体现。
    注:(1)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2)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

地址:合肥市太平湖路98号

联系方式:0551-636225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6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6

附件:综合交通运行监测与协调指挥平台建设第2包更正公告(1.5).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