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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BFAFZ02867
项目名称:省行政中心1号楼2022年度物业管理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2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更正日期:2022年01月0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关于评分项“管理人员配备”项中第1项中项目经理的要求“②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物业管理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得1分;”、“④自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正在履约或已完成业绩均可),具有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8万平方米的地市级及以上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办公楼物业管理项目业绩(须在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得1分。(学校和医院业绩不予认可)”,请问:(1)针对②,是否可以修改?(2)针对④,是否可以修改? 答:(1)针对②,不予修改。本条要求不存在倾向性,如果投标人项目经理没有物业管理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但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同样可以得分;(2)针对④,不予修改。本项目建筑面积为173523平方米,项目经理业绩要求为不少于8万平方米,业绩面积要求未超过本项目建筑面积,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2.关于评分项“管理人员配备”项中第3项中工程部经理的具体要求,请问可否修改? 答:不予修改。工程部经理是一个统筹协调岗位,要求具备消防、水、电方面的专业知识和统筹协调能力,评分内容的设置可以反映工程部经理的专业能力和技术水平,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3.关于评分项“投标人资质荣誉”项中第5项要求“5、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获得地市级政府部门(含消防安全委员会)颁发的消防类荣誉的,得1分;获得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含消防安全委员会)颁发的消防类荣誉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获得多次不累计计分,仅按最高级别荣誉计分一次)”,请问可否修改? 答:不予修改。经采购人核实,自2017年1月1日以来,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含消防安全委员会)颁发消防类荣誉具有普遍性。 4.关于评分项“投标人资质荣誉”项中第6项要求“6、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获得地市级及以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类(或综治(维稳)类)荣誉的,得2分。”,请问可否修改? 答:不予修改。经采购人核实,自2017年1月1日以来,地市级及以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类(或综治(维稳)类)荣誉颁发具有普遍性。 5.关于评分项“投标人业绩”项中第2项要求“2、上述经评委会认可的投标人业绩中,项目业主单位为地市级及以上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的,每个业绩另加1分,最多加3分。前述获得加分的业绩中,如果存在项目业主单位为省级及以上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的,再加2分,最多再加2分。本小项满分5分。(如果项目业主单位是学校或者医院,在本小项中不予认可加分)”,请问可否修改? 答:不予修改。 注:(1)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3)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合肥滨湖中山路1号
联系方式:0551-626068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6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