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答疑变更 >> 安徽省级政府集中采购 >> 货物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5BFAHZ01736
项目名称:2025年度厅档案库房改扩建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标★项参数要求投标人投标时提供检测报告的更正为合同签订后供货前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供采购人查验。标★项参数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投标响应表中响应,否则按评分标准相应项不得分。 2.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人员配置”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的,得2分。”要求删除。 3.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相关认证”中“诚信管理体系认证”要求删除。 4.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增加评分项“应急处理方案”,评分标准为“投标人结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制定项目应急处理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方案中的体现情况,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审:1.方案完善、可行、针对性强,得4分;2.方案较完善,基本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得2分;3.方案有待完善,得 1 分;4.差或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5.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和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延期至:2025年8月8日10点00分。 6.本项目提交(上传)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11号开标室。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关于招标文件标“★”参数要求投标人提供具有检测报告的疑问。 答:招标文件中标“★”产品要求的检测报告,涉及底盘、立柱、搁板等密集架部件及除湿净化一体机,其检测项均为产品核心性能指标(如结构强度、环保性、运行稳定性等),是保障档案库房设备安全耐用、符合档案存储环境要求的基础条件,是确保产品质量与项目实际需求直接相关的必要审查。相关检测标准均基于国家标准或行业规范制定,且公开透明。各生产厂家均可依据国家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自主选择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项目的偏重差异不影响其按统一标准满足检测要求,不存在“针对特定厂家”的倾向性。满足上述参数要求的品牌超过三家,上述参数要求的设置与本项目实际需要相适应。 2.关于对招标文件第37页:项目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的疑问。 答:招标文件中项目负责人业绩与投标人业绩为不同评审维度,投标人业绩体现企业实施经验,项目负责人业绩侧重其个人在同类项目中的实操经验,二者均与项目实施质量直接相关。上述要求的设置与本项目实际需要相适应,招标文件不予修改。 注:(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公安厅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安庆路270号
联系方式:0551-628012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式:0551-662236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6
附件:更正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