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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考试院院内电子屏采购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BFAHZ02569
项目名称:省考试院院内电子屏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1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无。
更正日期:2021年11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关于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平台的疑问。 答:本项目使用的网络系统平台是依据相关技术规范建立的信息化操作平台。 2、关于本项目解释权的疑问。 答:采购人是本部门、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主体,具有相应的解释权。 3、关于评分内容“投标人综合实力”第1项要求是否可以修改的疑问。 答:该条款的设置与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且证书无限制性。故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4、关于评分内容“技术方案”、“项目实施方案”要求是否可以修改的疑问。 答:该评审因素的设置已细化和量化,且已量化到相应区间,并设置各区间对应的不同分值。故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5、关于评分内容“投标人业绩”要求是否可以修改的疑问。 答:此项要求仅作为评分项,且该项业绩的设置与本项目相关,未将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作为加分条件或者成交条件。故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6、关于本项目符合性审查的疑问。 答: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注:(1)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3)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地址:合肥市绩溪路240号
联系方式:0551-636126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6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6
附件:省考试院院内电子屏采购更正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