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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审计厅机关部分信息化设备更新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BFAHZ02440
项目名称:安徽省审计厅机关部分信息化设备更新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0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无
更正日期:2021年11月0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关于招标文件解释权的疑问。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第二十七条之规定,采购人是采购文件的编制主体,具有相应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和修改权。 2、关于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中评分内容“售后服务与维保方案”、“供货安装方案”的疑问。 答:该评审因素的设置已细化和量化,且已量化到相应区间,并设置各区间对应的不同分值。故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3、关于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中评分内容“体系认证”的疑问。 答:以上认证是对投标人的要求,非对所投产品生产厂商的要求。该条款的设置与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且证书无限制性,故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4、关于招标第三章采购需求中核心产品“▲SSL VPN网络安全防御系统”的疑问。 答: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技术需要、经费预算等合理确定,并已在招标文件中注明。 5、关于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中评分内容“投标人业绩”的疑问。 答:本项目业绩的设置是为了确保中标人能够切实履行合同,具有履约能力,能如期保质保量地完成本项目,未指定特定区域或特定行业,且该条款的设置不具有限制性,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故采购文件的评审要求不予修改。 注:(1)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3)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审计厅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272号
联系方式:0551-646728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6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6
附件:更正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