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高新法院2021年业务装备更新购置(第一部分)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BFAHJ02403
项目名称:合肥高新法院2021年业务装备更新购置(第一部分)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0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谈判截止及谈判时间变更为:2021年11月2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2、谈判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4楼4号谈判室。
3、删除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二、货物需求”第9项纸张重量:“支持不低于320*1200mm 长纸输出”。
4、删除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二、货物需求”第10项操作面板:“可调整屏幕视觉角度”。
5、删除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二、货物需求”第11项星号标志及“(响应文件中提供产品彩页或官网截图扫描件,反映该项指标)”。
6、删除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二、货物需求”第19项参数。
更正日期:2021年10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关于是否删除采购需求第6项要求“(标配双面网络打印、彩色网络扫描)”的问题。 答:为确保设备确有双面网络打印和彩色网络扫描功能,此条不予删除。 2、关于是否删除采购需求第20项参数要求的问题。 答:为防止单位部分操作系统更换调整,此条不予删除。 注:(1)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采购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谈判现场。 (2)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3)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地址:安徽省合肥高新区燕子河路398号
联系方式:0551-659965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6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