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公安教育研究院(安徽公安学院筹备处)被服装具(窗帘)采购更正公告(二)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BFAHZ02321
项目名称:安徽省公安教育研究院(安徽公安学院筹备处)被服装具(窗帘)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9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删除原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二、货物需求表中第1项布帘的技术参数及要求第8项中的“氧指数≥32.0”;
2.删除原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二、货物需求表中第2项纱帘的技术参数及要求第7项中的“氧指数≥32.0”;
3.删除原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二、货物需求表中第4项阳光卷帘的技术参数及要求第5项中的“氧指数≥32.0”;
4.原采购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详细评审“重要技术参数及要求”项,新增备注:
“标注★的技术参数及要求,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的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
5.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变更为:2021年11月08日10点00分。
6.提交(上传)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12号开标室。
更正日期:2021年10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我单位认为采购文件第四章具体评分细则表“供货安装方案”、“售后服务方案”、“样品”项的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请问是否可以修改。 答:本项目“供货安装方案”、“售后服务方案”、“样品”项的设置已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故采购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2.针对采购文件第四章具体评分细则表“生产设备”项,我单位认为生产设备不仅仅只需要上述设备,且生产设备应该是资格要求,请问是否可以修改。 答:上述要求的生产设备与项目实际需求相关。生产设备作为资格条件会排斥潜在投标人,故采购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3.针对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二、货物需求表中,我单位认为纱帘、阳光卷帘无法满足GB 20286-2006《公共场所阻燃制品及组件燃烧性能要求和标识》、GB/T 8624-2012 B1级《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标准,请问是否可以修改。 答:经专家论证,纱帘、阳光卷帘能满足GB 20286-2006《公共场所阻燃制品及组件燃烧性能要求和标识》、GB/T 8624-2012 B1级《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标准,故采购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公安教育研究院(安徽公安学院筹备处)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安庆路282号
联系方式:0551-653959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6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