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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体育运动学校新校区建设项目工程监理
原项目编号: 2025BFFBZ02185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9月3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体育运动学校新校区建设项目工程监理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2025BFFBZ02185) 一、投标人疑问部分: 1.因我单位为校属企业,本项目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为高校事业单位编制身份,由学校按照事业单位规定统一缴纳保险。请问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高校证明,并附社保机构出具的拟派人员自“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回复:针对招标文件的社保要求,如为事业单位附属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人所属事业单位为拟委任人员出具的自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同时提供该事业单位出具的投标人为其附属单位的证明材料。 2.招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P61“投标人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单个合同中场馆类建筑面积不低于3万平方米的工程施工监理业绩(场馆类业绩如体育场馆、会展场馆。),每个得3分,本小项最多得3分”、P63“总监工程师业绩”要求“1.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时间为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中华人 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下 列业绩之一的:……(2)单个合同中场馆类建筑面积不低于3万平方米的工程施工监理业绩(场馆类业绩如体育场馆、会展场馆。)……”。 请问:因会展场馆类涵盖多种类型类别,如科技馆、艺术馆、展览馆、文体馆、档案馆、地方志馆、文史馆、体育馆、海洋馆、美术馆等等,因招标文件未一一列举,如提供上述此类场馆业绩,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回复:上述此类场馆业绩均视同招标文件要求的场馆类业绩,请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3.招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P63“总监工程师业绩”要求“1.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时间为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中华人 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下 列业绩之一的:……(2)单个合同中场馆类建筑面积不低于3万平方米的工程施工监理业绩(场馆类业绩如体育场馆、会展场馆。)……”。 请问:如提供的业绩为公建类业绩,其中含建筑面积不低于3万平方米的档案馆,是否符合招标文件业绩要求。 回复:档案馆业绩视同招标文件要求的场馆类业绩,请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4.根据招标文件P62页总监理工程师的业绩中要求“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时间为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下列业绩:(2)单个合同中场馆类建筑面积不低于3万平方米的工程施工监理业绩(场馆类业绩如体育场馆、会展场馆。) 请问:我公司有一满足时间和面积的图书馆业绩,请问是否可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回复:图书馆业绩视同招标文件要求的场馆类业绩,请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5.根据招标文件:1、P61页投标人的业绩中要求“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下列业绩:(2)单个合同中场馆类建筑面积不低于3万平方米的工程施工监理业绩(场馆类业绩如体育场馆、会展场馆。)2、P62页总监理工程师的业绩中要求“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时间为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下列业绩:(2)单个合同中场馆类建筑面积不低于3万平方米的工程施工监理业绩(场馆类业绩如体育场馆、会展场馆。) 请问:图书馆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回复:图书馆业绩视同招标文件要求的场馆类业绩,请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6.招标文件中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此条是否能以中标通知书作为证明材料。 回复:中标通知书不属于上述要求中的证明材料,请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1条要求“1.本招标项目重点难点: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投标人必须在技术文件中重点阐述)”、“3.监理大纲编制最多不超过50页”。 我方疑问:按上述招标要求,并结合技术评分标准的各项评审因素,监理大纲50页不足以表述招标文件要求及有关评审项,建议酌情放宽页数限制,如“最多不超过100页”。 回复:考虑到本项目评审需要,请投标人自行提炼监理大纲内容,本项不做修改。 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业绩(含资审、评审)、总监理工程师业绩的证明材料中要求提供“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 我方疑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否满足上述要求? 回复:经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盖章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可以作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 9.“综合体育中心”是否认可为“场馆类”建筑? 回复:投标人未明确具体项目信息,无法判定。具体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材料进行评审。 招标文件要求的“单个合同中场馆类建筑面积不低于3万平方米的工程施工监理业绩(场馆类业绩如体育场馆、会展场馆。)”是指单个合同中场馆部分的总建筑面积不低于3万平方米的工程施工监理业绩。请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业绩相关证明材料。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合肥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武汉路229号建投大厦 联 系 人:唐工 电 话:0551-65188833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831;66223147 2025年10月22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