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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G4001连接线工程1标中心试验室

     原项目编号: 2025BFFBZ02226

     原公告日期: 2025年10月1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G4001连接线工程1标中心试验室补疑1

2025BFFBZ02226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招标文件中投标人业绩要求为:自2014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长(或特长)隧道工程第三方检测(或中心试验室或检测中心)业绩。

注:本业绩指建设期间检测。养护和大中修项目的检测业绩、交(或竣)工检测业绩、建成通车后的质量状况检测业绩、及施工单位自检业绩均不予认可。

请问我单位提供自2014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备有高速公路或者公路工程第三方检测(或中心试验室或检测中心)等业绩中包含长(或特长)隧道工程的业绩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答:长(或特长)隧道工程第三方检测(或中心试验室或检测中心)业绩包含在高速(或一级)等公路工程第三方检测(或中心试验室或检测中心)业绩中的予以认可。

2.招标文件P51页人员业绩加分项中要求为:拟派本项目配备的人员(含项目负责人)中:具备公路工程长(或特长)隧道工程第三方检测(或中心试验室或检测中心)业绩,每个得6分,满分24分。

拟为本项目配备的人员须在对应业绩中担任检测工程师(或项目负责人或中心试验室主任)。

请问此处符合加分条件的配备人员是指为招标文件附录4及附录5中的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试验检测工程师),还是包含招标文件P104页中的其他人员也符合本加分条件,请明确!

答:包含拟派本项目的所有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试验检测工程师、试验检测员。

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技术、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2.2.2(2)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主要人员人员业绩拟派本项目配备的人员(含项目负责人)中:具备公路工程长(或特长)隧道工程第三方检测(或中心试验室或检测中心)业绩,每个得6分,满分24分。拟为本项目配备的人员须在对应业绩中担任检测工程师(或项目负责人或中心试验室主任)。

请问(1):拟派本项目配备的人员业绩得分是否指招标文件附录4(项目负责人)和附录5(技术负责人)要求人员。

请问(2):人员业绩:公路工程长(或特长)隧道工程质量检测或超前地质预报或监控量测业绩等第三方检测,是否满足业绩要求?

答:1)人员业绩评审包含拟派本项目的所有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试验检测工程师、试验检测员。2)投标人提供的第三方检测业绩包含有公路工程长(或特长)隧道工程质量检测的,且符合招标文件业绩要求的,予以认可。

4.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4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长(或特长)隧道工程第三方检测(或中心试验室或检测中心)业绩。

注:本业绩指建设期间检测。养护和大中修项目的检测业绩、交(或竣)工检测业绩、建成通车后的质量状况检测业绩、及施工单位自检业绩均不予认可。

请问(1):公路工程长(或特长)隧道工程质量检测或超前地质预报或监控量测业绩等第三方检测,是否满足业绩要求。

请问(2):中心试验室或监理试验室业绩含长(或特长)隧道,是否满足业绩要求。

答:1投标人提供的第三方检测业绩包含有公路工程长(或特长)隧道工程质量检测的,且符合招标文件业绩要求的,予以认可;

2长(或特长)隧道工程第三方检测(或中心试验室或检测中心)业绩包含在高速(或一级)等公路工程第三方检测(或中心试验室或检测中心)业绩中的予以认可。

如是与项目建设单位签订的监理试验室合同,且实际实施内容为中心试验室内容,予以认可。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材料证明该项目未单独发包中心试验室,否则不予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潜山路550号

联系人:曹工

联系方式:0551-62622248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911、66223831

20251021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10月21日

附件:补疑1——G4001连接线工程1标中心试验室.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