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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中派作业区码头一期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原项目编号: 2025BFFBZ01558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7月0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中派作业区码头一期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2025BFFBZ01558)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回复内容 1.该项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企业荣誉1.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或学会)颁发的的全过程工程咨询类奖项或荣誉的(如优秀(或先进)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等),省级及以上的得2分。 优秀(或先进)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省级评选2020年之后仅安徽省开展,其余省份均未开展,且本项目招标要求为监理资质,省级优秀(或先进)监理企业与优秀(或先进)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荣誉相当,建议该条款修改为1.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或学会)颁发的的全过程工程咨询类、监理类奖项或荣誉的(如优秀(或 先进)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监理企业等),省级及以上的得2分。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2.招标文件第29页《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第32页《附录6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人员最低要求)》、第64页“总监理工程师业绩”、第70页“投标人业绩”对已完港口(或码头)业绩均要求提供“②交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交工验收并盖单位章)”。 我方疑问: (1)招标公告设置了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但在《附录6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人员最低要求)》又设置了总监资格审查业绩,实质上同时设置了投标人和总监的资格审查业绩,此设置并不符合肥市现行评标办法实施导则规定,故,建议调整。 (2)“监理项目评定书”是由交通运输部制定的公路、水运行业监理业绩有效的证明材料,建议增加监理项目评定书作为监理业绩证明材料,故,对上述业绩资料要求建议修改为“②监理项目评定书或交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交工验收并盖单位章)”。且,对已完成业绩以监理项目评定书载明的截止时间或交工验收时间为准。 答:(1)本项目为水运工程项目,资格审查业绩设置符合肥市现行评标办法实施导则规定;(2)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3.本招标项目包含房屋建筑等工程,仅要求造价负责人具有港口(或码头)工程造价咨询业绩并不合理。且港口(或码头)属交运部门管理,有行业特性,非行业内企业基本不具备此类业绩,将排斥绝大多数潜在投标人参与项目竞争。故: (1)建议造价负责人业绩调整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派造价负责人具有下列业绩之一,每个业绩得5分,满分5分; 1)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额不少于1.5亿元的港口(或码头)或房屋建筑工程造价咨询业绩(服务内容须含跟踪审计或结算审计); 2)单位合同工程总投资额不少于1.5亿元的港口(或码头)或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内容须包含造价咨询)。 (2)本项目设置的投标报价评审方式并不符合肥市现行评标办法实施导则规定,故,建议调整。 答:(1)本项目主要内容为水运工程,造价负责人业绩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2)本项目报价文件评分标准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4.首先,招标文件P6“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1.3投标人具有下列业绩之一: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额不少于1.5亿元的港口(或码头)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服务内容须包含工程监理(或项目管理)以及下列服务内容中的任意一项:①跟踪审计或结算审计;②设计咨询(或工程设计))。其次,招标文件P68“投标人业绩”评审条款中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正在履约或已完成业绩均可,正在履约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业绩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少于5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服务内容须包含工程监理(或项目管理)以及下列服务内容中的任意一项:①跟踪审计或结算审计;②设计咨询(或工程设计),每个得3分,满分6分。 疑问:如我公司提供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服务内容包含项目管理和工程监理是否予以认可。 答:不予认可。 5.招标文件P71“企业荣誉”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任意一方)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的房屋建筑工程或港口(码头)项目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省级及以上的每个奖项得1分;注:(1)满分2分; 疑问2:由于本项目建设内容包含港口(码头)、航道等工程,我公司提供航道整治工程的省级优质工程奖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引江济淮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九龙路118号 联系人:邹工 联系方式:0551-63530667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六楼 联系人:章丽萍 联系方式:0551-66223288、66223831 2025年07月23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0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