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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市重点局2025年第三方质量安全咨询服务
原项目编号: 2025BFFWZ01077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5月13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一、延期说明: 1.原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现延期到“2025年6月12日9 时30分”; 2.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延期到“2025年6月12日9 时30分”; 3.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10号开标室。 4.因本项目开标时间延期情况,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的电子保函、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中,若涉及的开标时间为延期前的开标时间或者延期后的开标时间均予以认可。 二、招标文件澄清: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1标段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投标人业绩——注:“(4)单个合同中包含多个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巡查项目仅计取一个业绩”修改为“(4)单个合同中包含多个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巡查项目可以重复计分”。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1标段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巡查组组长业绩——注:“3.单个合同中包含多个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巡查项目仅计取一个业绩”修改为“3.单个合同中包含多个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巡查项目可以重复计分”。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标段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投标人业绩——注:“(4)单个合同中包含多个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巡查项目仅计取一个业绩。”修改为“(4)单个合同中包含多个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巡查项目可以重复计分”。 4.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标段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巡查组组长业绩——注:“3.单个合同中包含多个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巡查项目仅计取一个业绩。修改为“3.单个合同中包含多个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巡查项目可以重复计分”。 三、投标人疑问回复: 1、请问招标文件P29页附录5资格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人员最低要求)1标段其他主要人员最低要求:机电设备巡查员资历要求均须具有电气类(或机械类或机电类或设备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问:对于机电设备巡查员提供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机电安装)是否符合要求? 回复:符合要求。 2、请问招标文件P29页附录5资格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人员最低要求)1标段其他主要人员最低要求:弱电智能化巡查员资历要求均须具有弱电相关专业(如自动化或智能化或计算机网络或电子信息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问:对于弱电智能化巡查员,提供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通信工程)是否符合要求? 回复:符合要求。 3、请问招标文件P30页附录5资格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人员最低要求)2标段其他主要人员最低要求:机电设备巡查员资历要求均须具有电气类(或机械类或机电类或设备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问:对于机电设备巡查员提供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机电安装)是否符合要求? 回复:符合要求。 4、请问招标文件P30页附录5资格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人员最低要求)2标段其他主要人员最低要求:智能交通巡查员资历要求均须具有弱电相关专业(如自动化或智能化或计算机网络或电子信息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问:对于智能交通巡查员,提供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通信工程)是否符合要求? 回复:符合要求。 5、1标段招标文件第 29 页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人员最低要求)”要求:土建巡查员均须具有土建(或结构)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问:对于土建巡查员,我公司提供建筑工程或工民建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是否符合要求? 回复:符合要求。 6、1标段招标文件第 29 页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人员最低要求)”要求:水暖巡查员均须具有给水排水(或暖通空调)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问:对于水暖巡查员,我公司提供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是否符合要求? 回复:符合要求。 7、1标段招标文件第 29 页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人员最低要求)”要求:机电设备巡查员均须具有电气类(或机械类或机电类或设备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问:对于机电设备巡查员,我公司提供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是否符合要求? 回复:符合要求。 8、1标段招标文件第 29 页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人员最低要求)”要求:弱电智能化巡查员均须具有弱电相关专业(如自动化或智能化或计算机网络或电子信息等)程师及以上职称, 问:对于弱电智能化巡查员,我公司提供注册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机电安装或通信工程)是否符合要求? 回复:符合要求。 9、1标段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要求“注:1.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1)业绩合同扫描件;(2)中标通知书或中标查询网站及查询截图;(3)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如验收报告或合同甲方证明)。 2.以上涉及到的证明资料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以上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体现合同中单个项目建安费等,可另行提供该项目初步设计复函或批复文件(发改委发布)予以体现;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问:我公司提供合同中体现工程总投资额、竣工验收报告中体现工程造价额,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如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体现合同中单个项目建安费等,可另行提供该项目初步设计复函或批复文件(发改委发布)予以体现。 10、1标段原招标文件第三章-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投标人业绩”要求。 问:因大部分第三方质量安全巡查项目都为年度区域项目,中标后签订框架协议(或入库协议),该框架协议(或入库协议)合同覆盖区域范围内涉及多个公共建筑工程(合同服务内容中包含单体建筑面积不少于3万平方米的),是否能分别计分?望明确。 回复:详见本补疑第二部分招标文件澄清。 11、1标段原招标文件第三章-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巡查组组长业绩”要求。 问:因大部分第三方质量安全巡查项目都为年度区域项目,中标后签订框架协议(或入库协议),该框架协议(或入库协议)合同覆盖区域范围内多个公共建筑工程(合同服务内容中包含单体建筑面积不少于3万平方米的),是否能分别计分?望明确。 回复:详见本补疑第二部分招标文件澄清。 12、1标段招标文件第三章-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要求:拟委任巡查组组长具有土建(或结构)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 问:我公司提供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是否符合要求?回复:符合要求。 13、2标段招标文件第 30 页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人员最低要求)”要求:雨污水巡查员均须具有给水排水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问:对于雨污水巡查员,我公司提供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是否符合要求? 回复:符合要求。 14、2标段招标文件第 30 页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人员最低要求)”要求:机电设备巡查员均须具有电气类(或机械类或机电类或设备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问:对于机电设备巡查员,我公司提供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是否符合要求? 回复:符合要求。 15、2标段招标文件第 29 页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人员最低要求)”要求:智能交通巡查员均须具有弱电相关专业(如自动化或智能化或计算机网络或电子信息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问:对于智能交通巡查员,我公司提供注册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机电安装或通信工程)是否符合要求? 回复:符合要求。 16、2标段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要求“注:1.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1)业绩合同扫描件;(2)中标通知书或中标查询网站及查询截图;(3)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如验收报告或合同甲方证明)。 2.以上涉及到的证明资料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以上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体现合同中单个项目建安费等,可另行提供该项目初步设计复函或批复文件(发改委发布)予以体现;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问:我公司提供合同中体现工程总投资额,竣工验收报告中体现工程造价额,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如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体现合同中单个项目建安费等,可另行提供该项目初步设计复函或批复文件(发改委发布)予以体现。 17、2标段原招标文件第三章-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投标人业绩”要求。 问:(1)因大部分第三方质量安全巡查项目都为年度区域项目,中标后签订框架协议(或入库协议),该框架协议(或入库协议)合同覆盖区域范围内多个市政公用工程(合同项目建安费不少于3亿元),是否能分别计分?望明确。 (2)我公司提供合同中体现工程总投资额,竣工验收报告中体现工程造价额,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1)详见本补疑第二部分招标文件澄清。 (2)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如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体现合同中单个项目建安费等,可另行提供该项目初步设计复函或批复文件(发改委发布)予以体现。 18、2标段原招标文件第三章-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巡查组组长业绩”要求。 问:(1)因大部分第三方质量安全巡查项目都为年度区域项目,中标后签订框架协议(或入库协议),该框架协议(或入库协议)合同覆盖区域范围内多个市政公用工程(合同项目建安费不少于3亿元),是否能分别计分?望明确。 回复:详见本补疑第二部分招标文件澄清。 (2)我公司提供合同中体现工程总投资额,竣工验收报告中体现工程造价额,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如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体现合同中单个项目建安费等,可另行提供该项目初步设计复函或批复文件(发改委发布)予以体现。 19、本项目HFZF电子标书中,“投标总报价”不知道到填写什么日历天,招标文件中也没有明确?问:如填写“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则不能生成投标文件,请明确工期日历天数,谢谢。 回复:投标制作软件中的“投标总报价”、“工期”节点均不作为评审依据,报价及工期以投标函为准。为方便投标人生成投标文件,工期可填写1095日历天。 20、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要求“注:1.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1)业绩合同扫描件;(2)中标通知书或中标查询网站及查询截图;(3)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如验收报告或合同甲方证明)。 2.以上涉及到的证明资料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以上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体现合同中单个项目建安费等,可另行提供该项目初步设计复函或批复文件(发改委发布)予以体现;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1)问:我公司提供发改委的初步设计批复中“工程费用”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予以认可。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投标人业绩”要求。 问:我公司提供发改委的初步设计批复中“工程费用”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予以认可。 (3)原招标文件第三章-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巡查组组长业绩”要求。 问:我公司提供发改委的初步设计批复中“工程费用”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予以认可。 2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巡查组组长荣誉”要求。 问:由于第三方质量安全巡查单位非建设主体单位,项目获奖文件无法体现巡查组长姓名,我公司提供获奖项目对应的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材料中体现巡查组长姓名,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予以认可。 注:此澄清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潜山路 550 号 联系人:王工 电 话:0551-62641343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 2588 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 楼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267、66223831 2025 年 5 月26日
市重点局2025年第三方质量安全咨询服务1-2标段招标文件补疑
项目编号:2025BFFWZ01077-1、-2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0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