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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海恒集团部分在管园区产业运营服务
原项目编号: 2025HEJRZ00065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1月26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海恒集团部分在管园区产业运营服务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2025HEJRZ00065
一、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
本项目管理的范围内是否存在特殊的载体,比如预售制的项目,因预售制项目需要到房产局备案之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经房产局审核之后才能对外公开交易。请予以明确。
答:本项目管理的范围内的可售项目销售事宜,后续由招标人另行确定。
2.
关于招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投标人荣誉:“自2021年 1月1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投标人服务的产业园项目(含正在履约和已完成业绩),在合同履约期内获得过各级政府单位认定各类荣誉的(如众创空间、孵化器等),每提供一个国家级荣誉得3分,每提供一个省级荣誉得 2分,每提供一个市级荣誉的,得1分,本项满分6分”,本项目主要服务内容为物业管理,请问投标人服务的产业园项目(含正在履约和已完成业绩),在合同履约期内获得过各级政府单位认定的物业类荣誉是否认可?
答:本项不限定具体荣誉类型,投标人服务的产业园项目获得的荣誉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内容(如时间、级别等),予以认可。
3.
关于招标文件P47投标人体系中:“投标人具有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6)设施设备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因“设备维修保养服务认证证书”和“设施设备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在认证依据的标准、技术要求,认证模式均一致,都是对企业在设施设备相关技术能力和服务质量的评估,请问“设备维修保养服务认证证书”是否予以认可?
答:本项有更改,详见“二、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4.
关于招标文件P48页投标人荣誉中:“自 2021 年 1月1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投标人服务的产业园项目(含正在履约和已完成业绩),在合同履约期内获得过各级政府单位认定各类荣誉的(如众创空间、孵化器等),每提供一个国家级荣誉得3分,每提供一个省级荣誉得 2分,每提供一个市级荣誉的,得1分,本项满分6分”,本项荣誉是是否指投标人所服务的产业园认定为众创空间、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经查询近年公布的国家级孵化器名单以及安徽省孵化器名单,此类荣誉运营主体均为科技型公司,此条款设置是否存在倾向性以及排他性?还是此项荣誉仅是对投标人服务的产业园性质进行认定,设置是否与投标人服务能力有关?建议删除此项评分条款。
答:本项不限定具体荣誉类型,投标人服务的产业园项目获得的荣誉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内容(如时间、级别等),予以认可。
5.
本项目在2025年1月27号发布的招标公告,2月18日开标,这个中间有一段春节的假期,挂网时间比较仓促,放假期间很多公司是没有办法注意到这个招标信息,本项目体量较大,是否可以延迟开标时间,给予其他想参加本项目的企业充分的准备时间?
答:本项有更改,详见“二、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6.
因本项目存在原有运营单位,但招标文件里面未提具体园区的交接内容、交接时间和交接方式。是否默认为这个项目还是量身定做给原有的运营公司?招标文件设置是否需增加项目交接内容?
答:本项目园区多、交接时间不统一,具体园区的交接内容、交接时间、交接方式,将在中标后按照招标文件、合同和物业服务交接工作惯例规程和招标人商议。
7.
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包干制),请问固定单价是否有审批依据,价格审批的部门是否可以明确?同时招标文件针对固定单价(包干制)的服务范围不是很明确,是否可以提供详细工作内容?请予以明确。
答:招标人已履行相关程序。服务范围、工作内容等详见委托人要求、合同。
8.
关于招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投标人具有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6)设施设备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因市场上存在名称叫法不一致,但实质认证包含的范围是一致的,如设备管理、设备维修养护认证,以上同类认证是否均予以认可?
答:本项有更改,详见“二、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9.
关于招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自 2021 年 1月1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投标人服务的产业园项目(含正在履约和已完成业绩),在合同履约期内获得过各级政府单位认定各类荣誉的(如众创空间、孵化器等),每提供一个国家级荣誉得3分,每提供一个省级荣誉得 2分,每提供一个市级荣誉的,得1分,本项满分6分”,本条款设置众创空间、孵化器荣誉仅仅代表企业性质,无法体现服务单位的能力,本条款是否设置合理?是否可以修改为“投标人服务的产业园项目(含正在履约和已完成业绩),在合同履约期内获得过各级政府单位认定的各类荣誉”?
答:本项不限定具体荣誉类型,投标人服务的产业园项目获得的荣誉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内容(如时间、级别等),予以认可。
10.
招标文件第47页:“投标人资信、认证:(5)安全生产标准化认证证书;(6)设施设备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我司认为产业运营服务项目中设置“安全生产标准化认证证书”的条款有失偏颇,且不合逻辑。本项目采购需求中包含保洁服务、秩序维护、工程服务、其他服务。并无安全生产相关服务内容。
根据查询,“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中明确说明:需要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行业有全国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石油开采、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企业。而产业运营和物业服务作为服务型企业,不需要申请办理安全生产标准化相关认证。要求此项目评分项修改为物业服务相关的体系认证证书。本项目作为大型产业园区项目,业态类型涵盖办公楼、厂房、公寓及其他商业配套,对园区产业运营服务企业的专业能力、履约能力及标准化程度要求极高,建议将“安全生产标准化认证证书”修改为:“企业履约能力评价认证证书(AAAAA级)”
答:招标人管理的产业园区内有明确的安全生产管理需求(园区企业涉及生产制造、危化品存储等),服务单位需承担安全管理职责(如消防、应急响应、设备维护等)。本项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2)关于“设施设备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通过查询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官网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其他项目招标文件,证书名称均为“设施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建议修改为“设施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答:本项有更改,详见“二、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11.
投标人荣誉: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投标人服务的产业园项目(含正在履约和已完成业绩),在合同履约期内获得过各级政府单位认定各类荣誉的(如众创空间、孵化器等),每提供一个国家级荣誉得3分,每提供一个省级荣誉得2分,每提供一个市级荣誉的,得1分,本项满分6分。
我司认为投标人荣誉评分项设置存在不合理性,具有明显的排他性。“投标人业绩”评分项中,要求为产业园(或科技园或办公建筑或制造加工型园区或仓储物流园)物业服务业绩,而在“投标人荣誉”中,仅认可产业园项目的荣誉,明显不合理。
建议修改为:
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投标人服务的产业园(或科技园或办公建筑或制造加工型园区或仓储物流园)项目(含正在履约和已完成业绩),在合同履约期内获得过各级政府单位认定各类荣誉的(如众创空间、孵化器、优秀或示范物业服务项目等),每提供一个省级荣誉得3分,每提供一个市级荣誉的,得2分,本项满分6分。
答:本项不限定具体荣誉类型,投标人服务的产业园项目获得的荣誉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内容(如时间、级别等),予以认可。
12.
招标文件第136页:
(1)科研办公楼中的高层和多层面积分别是多少?
答:科研办公楼面积中高层约51.58万平米,多层约30.06万平米。
(2)
厂房仓库类中的海恒国际公司管理的综合保税区厂房仓库的面积是多少?
答:综合保税区厂房仓库面积约8.04万平米。
13.
招标文件 P47 页中的“投标人资信、认证”:“(5)安全生产标准化认证证书;”安全生产标准化认证证书是企业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并达到相关标准后,由认证机构颁发的证明文件。它表明企业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具备规范化的安全管理体系。我司认为本项目作为产业运营和物业服务项目,设置“安全生产标准化认证证书”的条款存在不合理性。建议此项评分项修改为产业运营和物业服务相关的体系认证证书。
答:招标人管理的产业园区内有明确的安全生产管理需求(园区企业涉及生产制造、危化品存储等),服务单位需承担安全管理职责(如消防、应急响应、设备维护等)。本项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14.
招标文件 P48 页中的“投标人荣誉”: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投标人服务的产业园项目(含正在履约和已完成业绩),在合同履约期内获得过各级政府单位认定各类荣誉的(如众创空间、孵化器等),每提供一个国家级荣誉得 3 分,每提供一个省级荣誉得 2 分,每提供一个市级荣誉的,得 1 分,本项满分 6 分。我司认为投标人荣誉评分项设置存在不合理性,具有明显的排他性。在“投标人业绩”评分项中,要求为产业园(或科技园或办公建筑或制造加工型园区或仓储物流园)物业服务业绩,而在“投标人荣誉”中,仅认可产业园项目的荣誉,明显不合理。并且“众创空间、孵化器”均为项目运营管理类荣誉名称,不能体现物业服务管理类荣誉,建议增加。
建议修改为: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 (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 投标人服务的产业园 (或科技园或办公建筑或制造加工型园区或仓储物流园)项目(含正在履约和已完成业绩) ,在合同履约期内获得过各级政府单位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认定各类荣誉的(如众创空间、孵化器、优秀或示范物业服务项目等),每提供一个省级荣誉得 3 分,每提供一个市级荣誉的,得 2 分,本项满分 6 分
答:本项不限定具体荣誉类型,投标人服务的产业园项目获得的荣誉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内容(如时间、级别等),予以认可。
二、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1.P125表格中大众安徽核心零部件产业园所涉面积变更如下:
“(分期交付,目前交付270000平方米)”变更为:“(分期交付,目前已交付约152466.27平方米)”
2.P136、P137页第(一)条所涉面积变更如下:
(1)
“1.科研办公类:(总面积约 778619.487 平方米)”变更为:“1.科研办公类:(总面积约816487.04平方米;其中,高层约51.58万平方米,多层约30.06万平方米)”。
(2)
“ 2.厂房仓库类:(总面积约877881.96平方米)”变更为:“2.厂房仓库类:(总面积约576183.65平方米;其中,综合保税区厂房仓库面积约8.04万平方米)。
(3)
“4.公寓宿舍类:(约64170.36平方米)”变更为:“4.公寓宿舍类:(总面积约83069.36平方米))”。
3.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投标人资信、认证”:
投标人资信、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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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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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具有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3)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4)资产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安全生产标准化认证证书;
(6)设施设备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每类证书得2分,满分12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证书中应能体现发证机构已获认监委认证或能体现该证书可在认监委网站查询,否则须同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认监委网站对证书发证机构的查询截图作为评审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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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为:
投标人资信、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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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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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具有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3)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4)资产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安全生产标准化认证证书;
每类证书得2分,满分10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证书中应能体现发证机构已获认监委认证或能体现该证书可在认监委网站查询,否则须同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认监委网站对证书发证机构的查询截图作为评审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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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产业运营方案”:
产业运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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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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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产业园区项目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日常产业运营方案进行综合评分:
项目入园企业培育和服务专项方案
项目产业运营宣传方案;
(1)项目产业运营培训计划;
(2)项目产业运营服务质量评估和考核方案;
(3)项目产业运营年度活动计划;
优秀的,得4<F≤6分;良好的,得2<F≤4分;一般的,得0<F≤2分;没有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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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为:
产业运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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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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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产业园区项目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日常产业运营方案进行综合评分:
项目入园企业培育和服务专项方案
项目产业运营宣传方案;
项目产业运营培训计划;
项目产业运营服务质量评估和考核方案;
项目产业运营年度活动计划。
优秀的,得5<F≤8分;良好的,得3<F≤5分;一般的,得0<F≤3分;没有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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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项目开标时间现变更为:2025年02月21日 10:00:00
6.开标地点现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徽州大道4872号金融港中心A9幢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二楼开标舱二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恒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潭路693号中德合作创新园
联系人:郭工
联系方式:0551-63876386
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要素大市场A区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912、66223831
2025年2月13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02月13日
附件:补疑定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