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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包河区公办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一期)
原项目编号: 2025BFBGZ50575
原公告日期: 2025年10月23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包河区公办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一期) 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2025BFBGZ50575) 一、投标人疑问部分 1.招标文件中业绩要求为“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请问我公司提供的业绩为“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约1.6万平方米,室内装饰装修面积约1.2万平方米的公共装饰装修施工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回复:予以认可,同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请问我公司项目经理业绩属于公建装饰装修项目,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回复:“公共建筑装饰装修”项目类型满足招标文件“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的要求。 3.招标文件50页“附表2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中“1.本附表2要求投标人中标后需要配备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数量的最低要求。” 疑问:投标文件中是否仅须对“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数量进行相应,具体人员姓名及证书中标后提供? 回复:附表2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为招标人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安徽省相关标准规定要求投标人中标后需要配备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数量的最低要求。项目实施时,中标人和招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应按照不低于附表2人员配置的要求填写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人员配置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安徽省相关标准),并作为合同的附件之一。 4.招标文件12页显示本项目填写“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进行承诺后适用于免缴投标保证金,那么招标平台项目工作台中“是否缴纳投标保证金”一览是否填“否”?(如填“是”,则后面一栏“保证金缴纳方式”中无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选项) 回复: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以投标文件内容为准。 此处“保证金缴纳方式”可在既有选项中任选一项,不作为评审依据。 5.根据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3.1.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提问:我单位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是否符合要求? 回复:予以认可,同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本项目业绩要求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我单位业绩中包含地下车库施工内容,请问地下车库是否为符合本项目的公共建筑? 回复:“公共建筑地下车库施工”项目类型满足招标文件“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的要求。 7.本项目资格审查业绩为: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问:我公司项目经理业绩为***学校东部校区***装饰装修及室外附属工程,总建筑面积为6万平方米,请问是否认可? 回复:予以认可,同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我单位项目经理业绩一个合同里面包括展示中心、综合楼,研究院等,加起来建筑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的建筑业绩是否符合招标文件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回复:予以认可,同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我公司项目经理有达到1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装饰业绩,请问是否符合合肥市包河区公办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一期)投标的业绩要求?装饰业绩是否属于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回复:“公共建筑装饰装修”项目类型满足招标文件“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的要求。 10.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 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请问满足竣工时间和建筑面积要求的公建装饰施工业绩或者公建改造施工业绩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公共建筑装饰装修”或“公共建筑改造施工”项目类型满足招标文件“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的要求。 二、招标文件修改部分: 1.本项目对于技术文件评分标准——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我市青天大模型的AI“类人”评审功能辅助评标,依据投标人的技术文件给出评审分数。评标委员会成员需对AI辅助评审结果进行审核确认,不采纳的,应给出充足理由,并报评标委员会集体讨论。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详细评审标准——技术文件评分要求中“(1)对于技术文件评分项,以0.1分为分割点,即评分依次为0、0.1、0.2、0.3、0.4等。评审内容缺项的该项得0分。”修改为“(1)对于技术文件评分项,以0.1分或0.01分为分割点,即评分依次为0、0.1、0.2、0.3、0.4等或0、0.01、0.02、0.03、0.04等。评审内容缺项的该项得0分。”。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合肥滨湖时光康养产业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淝河镇目连路699号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0551-66190802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831;66223117 2025年10月28日 1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