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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包河区BH202229地块住宅公区及架空层精装修工程
原项目编号: 2025BFBGZ50153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7月16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包河区BH202229地块住宅公区及架空层精装修工程招标文件补疑2 (项目编号:2025BFBGZ50153) 一、投标人疑问: 1.招标文件第69页投标人奖项荣誉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发布时间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发布时间为准),投标人承建的居住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项目获得以下奖项之一的,得2分,满分4分。 1.地市级及以上的装饰装修类奖项; 2.地市级以上的奖项(须证明投标人负责装饰装修部分,且本项目投标人作为承建单位(非参建单位)获奖) 因为居住类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能获得奖项的项目不多,满足该项条件的企业很少,唯一限定了“居住建筑”类别,具有恶意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嫌疑。 建议修改为投标人奖项荣誉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发布时间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发布时间为准),投标人承建的房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项目获得以下奖项之一的,得2分,满分4分 (1)地市级及以上的装饰装修类奖项; (2)地市级以上的奖项(须证明投标人负责装饰装修部分,且本项目投标人作为承建单位(非参建单位)获奖)。 回复:不予变更,按招标文件执行。 2.招标文件P69页投标人奖项荣誉要求: 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发布时间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发布时间为准),投标人承建的居住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项目获得以下奖项之一的 1.地市级及以上的装饰装修类奖项; 2.地市级以上的奖项(须证明投标人负责装饰装修部分,且本项目投标人作为承建单位(非参建单位)获奖)。 请问: (1)居住建筑(含装饰)获得优质工程奖是否认可。 回复:在居住建筑中含有装饰装修施工内容的获奖项目予以认可,但投标人需要提供获奖项目的合同扫描件供评标委员会评审。 (2)公司承接的公共建筑获得市级以上奖项,此项目中包含装饰工程,是否认可? 回复:不予认可。 3.投标人奖项荣誉: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发布时间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发布时间为准),投标人承建的居住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项目获得以下奖项之一的,得2分,满分4分: 1.地市级及以上的装饰装修类奖项; 2.地市级以上的奖项(须证明投标人负责装饰装修部分,且本项目投标人作为承建单位(非参建单位)获奖)。 我单位承建的某某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工程一期(9#、12#、13#楼及地下室)项目合同上的施工内容主要有土建、装饰、安装工程等本项目获得迎客松杯(市优质工程奖),且本项目的装饰装修工程是由我单位承建的,请问该奖项符合本项目要求吗? 回复:予以认可,投标人需要提供获奖项目的合同扫描件供评标委员会评审。 4.详细评审标准2.2.2(2)商务文件评分标准-投标人奖项荣誉:2020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发布时间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发布时间为准),投标人承建的居住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项目获得以下奖项之一的,1.地市级及以上的装饰装修类奖项;2.地市级以上的奖项(须证明投标人负责装饰装修部分,且本项目投标人作为承建单位(非参建单位)获奖)。 请问:广东省建筑装饰工程安全文明绿色工地是否认可。 回复:根据《广东省建筑装饰工程安全文明绿色工地评审办法》,此奖项申报条件主要为公共装饰类工程、建筑幕墙类工程、古建筑、保护性建筑的装饰工程,此类建筑均不是居住建筑,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本次招标文件约定的为“投标人承建的居住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项目”,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5.请问本项目资格审查投标人业绩是否可以与商务文件详细评审的项目经理业绩重复? 回复:本次招标项目,经评委委员会评审通过的资格审查投标人业绩不作为商务文件详细评审的项目经理业绩和商务文件详细评审的投标人业绩进行加分。经评委委员会评审通过的商务文件详细评审的投标人业绩可以作为商务文件详细评审的项目经理业绩进行加分。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市包河区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1388号 联系人:王帅 电话:0551-63457790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51-66223280、66223831 2025年07月28日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0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