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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庐江县农村路网(一期)建设项目-文昌路改造工程

     原项目编号: 2025BFNGZ01263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6月03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庐江县农村路网(一期)建设项目-文昌路改造工程招标文件补疑

项目编号:2025BFNGZ01263

各投标人:

第一部分: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随招标文件一同发布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文件作废,最终版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文件随本补疑一同发放,请自行下载并使用。

第二部分:投标人疑问

1.招标文件P70页“企业实力: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获得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公布的企业实力认定结果进行综合评价。采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公布的企业实力认定结果为准

问:我公司被评为2024年度安徽工程建设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年审合格AAA级企业或被评为2022年度某省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先进单位,是否满足?

回复: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后予以认可。

2.请提供《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

回复:详见本补疑附件。

3.若我公司为联合体成员牵头人,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承担本项目建筑工程施工任务。与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联合体成员方承担本项目市政工程施工任务。

请问以上情形是否符合本项目对资质招标要求?

回复:符合,具体见招标公告3.1.7(2)。

4.我单位同时拥有房建及市政二级资质,现招标公告3.11要求房建二级及市政一级资质,我单位是否可以与某某具有市政一级资质的公司联合参与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工程专业划分明确)

回复:见本补疑第3问。

5.联合体中我单位只承建房建专业施工,是否只要求满足建筑工程资质标准建造师人数要求而可以不考虑市政建造师人员数量要求

回复:是的,具体见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3.6.2。

6.我单位关于庐江县农村路网(一期)建设项目-文昌路改造工程招标文件P5投标人资质需同时具备下列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提问:我司作为附体单位: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不承担市政部分的工程量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回复:见本补疑第3问。

7.我单位提供的市政道路(含桥梁)业绩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

回复:符合,但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资料,否则不予认可。

8.本项目单位工程包含①土石方工程②道路桥涵工程③园建绿化工程④排水工程⑤交通标志标线⑥立面改造工程⑦照明工程、停车场道闸以及充电桩管道预埋⑧智能交通系统工程⑨暂定工程量。我公司资质为建筑一级,市政二级施工总承包企业,在联合体中承担建筑施工任务。请问本公司是否可以承担编号①③④⑤⑥⑦⑧⑨的单位工程,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对于联合体要求?如果不可以,请明确承担建筑任务的施工企业可以承建哪些单位工程。

回复:见本补疑第22问。

9.招标文件要求项目技术负责人:技术职称为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

请问:给排水专业、土建施工专业、结构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是否满足要求?

回复:满足。

10.本项目软件版投标文件中商务文件投标函及报价文件投标函内容不可编辑,部分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是否需要按照招标文件格式上传至对应的其他资料节点?

回复:可以。

11.投标文件中“五、项目管理机构-(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组成表”,是否只需要提供项目经理及项目技术负责人,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中标后配备即可?

回复:是的。

12.投标文件中诚信承诺书是否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回复: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13.招标文件中要求施工组织设计的篇幅不超过50页,请问施工组织设计封面、目录、附图附表等是否包括在内?

回复:均包含在内。

14.招标公告中对联合体投标要求为:“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2家;

2)联合体中承担建筑工程施工任务的成员方须具备3.1.1中的建筑工程施工资质,联合体中承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任务的成员方须具备3.1.1中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资质;

3)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6信誉要求。”

请问:联合体单位双方均满足3.1.1中的施工资质要求,联合体单位双方是否可以同时承担建筑工程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内容?

回复:可以,但须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

15.本项目招标公告中招标人为庐江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项目业主为庐江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庐江县兴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格式中招标人是否只需要填写庐江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回复:是的。

16.立面改造工程,清单WB011406001001外墙真石漆、WB011406001002外墙真石漆,工程量均为31817.92,此两项工程量是否重复

回复:详见随本补疑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文件。

17.联合体投标,请问“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是否有牵头人提供即可?

回复:是的。

18.联合体投标,请问“八、诚信投标承诺书”是否有牵头人提供即可?

回复: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19.请问评标办法前附表3.6.2: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查询建造师数量,投标阶段是否查询截图并附于投标文件中?

回复:不需要。

20.根据招标文件招标公告第3.1.7条:(2)联合体中承担建筑工程施工任务的成员方须具备3.1.1中的建筑工程施工资质,联合体中承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任务的成员方须具备3.1.1中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资质只要求,本项目建筑工程部分的立面改造工程(含暂定工程量)仅有1000万元左右,如此,联合体单位承担建筑工程施工任务的企业合同工作量占比约5.6%,联合体单位承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任务的企业合同工作量占比约94.4%;即使将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交由承担建筑工程施工任务的企业实施(根据建办城[2017]27号文要求,后续园林绿化类项目招标时对于投标单位在资格审查项要求营业范围中有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即可,对建筑业资质不再要求),施工占比也仅占11.2%,剩余承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任务的企业占比88.8%。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对于联合体要求?

请予明示。

回复:见本补疑第22问。

21.请问:此项目联合体投标,牵头人(成员一)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承担的工程范围(内容):建筑工程施工任务,合同工作量占比约:建筑工程施工任务的100%;成员二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承担的工程范围(内容):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任务,合同工作量占比约: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任务的100%;是否可行?如不行请明确合同工程量占比?

回复:可以。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人:庐江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交通路23号

     人:郭工

     话:0551-82563663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人:张工

     话:0551-66223271

2025年6月9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06月09日

附件:2025BFNGZ01263项目补疑.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