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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安徽大学未来学院(新校区)项目(组团一、组团三)施工总承包
原项目编号: 2025BFAGZ01247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5月3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大学未来学院(新校区)项目(组团一、组团三)施工总承包补疑1 项目编号:2025BFAGZ01247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部分 1、招标文件第 96 页对本项目公共建筑的释义如下:公共建筑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数据中心、广播用房)、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地铁、汽车站、冷藏库等)以及其他(派出所、仓库、拘留所)等。 其中高铁站、火车站属于铁路工程项目,因铁路工程项目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为国家铁路局,且铁路工程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由国家铁路局主办,请问从铁路工程监督管理信息系统(https://gcweb.apps.ea.nra.gov.cn/web/module/home/home.html)查询的项目信息是否可以作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 答:可以。 2、合同专用条款第7.5.2中关于工期延误违约金上限描述不一致,请问本项目有无工期延误违约金上限? 答:工期延误违约金的上限为合同价款的5%。 3、本项目未见工程量清单ZB文件,请提供。 答:已提供,详见本补疑第二部分。 4、招标文件及附件未见软件版工程量清单,还请提供? 答:ZB文件已提供,软件版不提供,详见本补疑第二部分。 5、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P266页(七)项目经理承诺,项目经理承诺的格式与投标软件中“项目经理承诺”模块的格式不一致,且投标软件中“项目经理承诺”模块的格式要求项目经理承诺需在商务文件“投标所需证明材料”栏中挑选上传,但投标软件没有设置挑选窗口。请明确“项目经理承诺”模块的内容是否以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P266页(七)项目经理承诺为准? 答:以招标文件P266页内容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标书制作软件“联合体协议书”节点是否可直接填写“无”? 答:可以。 7、招标文件格式内无“项目经理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标书制作软件内相应节点是否需要填写内容? 答:无需填写。 8、标书制作软件报价文件内容中无“其他内容”节点,请问表(十八)至(二十一)是否填写完成上传至“报价文件封面”节点? 答:可以。 9、标书制作软件报价文件“投标函”与招标文件格式不一致且为固定格式无法修改,请问是否需要按招标文件格式重新编制并填写完成上传至“报价文件封面”节点?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函》格式与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的《投标函》格式略有不同,内容无实质性偏差,投标人提供的格式为上述两种格式的任一种的均予以认可。 10、施工组织设计的篇幅不超过50页,请问50页包不包含封面及目录的篇幅? 答:不包含封面、目录、图表。 11、关于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中“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应反映出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在此业绩中担任过项目经理的岗位”,请问项目经理业绩是否以竣工验收证明文件上体现的项目经理为准?若项目经理业绩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项目经理变更的,该业绩是否属于变更后的项目经理?请明确。 答:合同与竣工验收资料中项目经理须一致。 12、本项目招标资料中未见项目CAD总平面图,请提供本项目CAD总平面图。 答:已补充,详见补充资料。 13、本项目招标资料中清单文件中缺少ZB文件?请提供本项目清单ZB文件。 答:已提供,详见本补疑第二部分。 14、招标文件中“1.1 项目名称:安徽大学未来学院(新校区)项目”与“2.1 招标项目名称:安徽大学未来学院(新校区)项目(组团一、组团三) 施工总承包”不一致,请问是否以2.1 招标项目名称:安徽大学未来学院(新校区)项目(组团一、组团三) 施工总承包为准? 答:以“安徽大学未来学院(新校区)项目(组团一、组团三) 施工总承包”为准。 15、投标文件(报价文件)附件(十八)招标人参考的材料品牌响应表、(十九)异常低价评审表、(二十)需评审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如有)、(二十一)投标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资料,未见上传节点,是否可上传至报价文件封面节点,请明确。 答:可以。 16、投标文件格式中无“项目经理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项,是否可以填写“无”? 答:可以。 17、新点软件中无“项目经理奖项荣誉”节点,请问是否可上传至“投标人奖项、荣誉”或“其他资料”节点? 答:可以。 第二部分:招标文件补充部分 1、本项目补充资料,详见“20250606 安徽大学未来学院(新校区)项目-C1公共教学楼”等资料,请投标人及时登录电子服务系统自行查看并下载。 2、本项目推荐品牌有调整,详见“0606安徽大学未来学院(新校区)项目(组团一、组团三)施工总承包推荐品牌表”。 3、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随本补疑发放,详见附件“0606安徽大学未来学院(新校区)项目(组团一、组团三)施工总承包招标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之前版本作废,请投标人自行查看并下载。 4、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调整为:760231336.06元。 5、招标文件“报价文件初步评审标准”中“不平衡报价评审”调整为: 不平衡报价评审 (1)对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综合单价、主要材料价格、人工费(含工日数量及工日单价)、机械费,“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的措施费明显高出最高投标限价对应部分,或与最高投标限价对应部分相比明显降幅过大的情况,并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可认定为恶意不平衡报价,否决其投标。 (2)报价文件未按格式报价或三表报价不一致的(三表指:建设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和投标报价下浮率一览表),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本项目将对各分部分项工程及投标总报价下浮率进行考核,如各分部分项工程下浮率超过投标总报价下浮率0.9-1.1倍的(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视为恶意不平衡报价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投标总报价下浮率为A,A=1-投标总报价/最高投标限价*100%。 例如:某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下浮率为15%,某分部分项工程下浮率为23%(大于15%*1.1=16.5%)或下浮率为10%(小于15%*0.9=13.5%),则其投标视为恶意不平衡报价。(投标报价下浮率一览表填写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附录》填写)。 6、中标人在项目业主付款前提供应付金额100%的发票,可以为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按项目业主要求执行。 7、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16.2.2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中第(7)条调整为: (7)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及发包人要求收集、整理、归档工程各环节的技术、管理资料。工程竣工后应向发包人提交陆套完整、规范的工程竣工资料。承包人工程竣工资料不齐全、不规范,并在规定时间内仍未整改完善按时提交移交有关部门的,承包人将向发包人承担5万元的违约金,并将承担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另外,承包人必须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向有关部门提供自身备案资料一套,否则承包人将向发包人承担每单项工程10万元的违约金,工程结算审计后,工程款余款不支付。直到备案完成,拿到建管部门开具的书面资料齐全证明为准。 8、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21.补充条款中第(18)条调整为: (18)承包人所报水、电、消防(如有)等设备须经相关部门认可,最终须确保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及移交(包含所有相应的检测)。幕墙装饰须通过相关单位专项验收。 9、本项目要求确保“黄山杯”,同时争创“鲁班奖”,创杯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投标人综合考虑。若未获得“黄山杯”,按照合同价款(不含暂列金额)1%支付违约金。 10、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12.4.1 付款周期,备注第(1)条调整为:(1)经济签证及时办理,每月一清,报监理人初审,经跟踪审计审核,发包人核准,按核准无异议的50%比例支付。每月进度按计划完成,则支付当期进度款,延期完成,发包人有权将进度款延至下期支付(农民工工资除外)。涉及材料价差的调增的签证,在总工期不延误的情况下,一次性办理经济签证。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安徽省公益性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福州路与安徽路交口西南角 联 系 人:付工 电 话:0551-62636906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0551-66223921、66223831 2025年6月6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06月06日